作者有话要说:
☆、捌,是伤疤的捌
其实我算有过男朋友。
初中时候打伤一名向我送情书的女生,她高中的表哥带着外校的人来圈我。再后来那一拨人又被我打了,她表哥不知道发神经,开始追我。
这段关系我不能定义为早恋,但也维持了半年,个人感觉挺顺利的。可惜我俩搭伙吃完两个季度的麦当劳儿童乐园餐,攒齐了所有玩具后。胖了五斤的高中男生决定和我分手。不,他说不是分手,这性质得是绝交。
“不让牵手!召之即来!不负责任!”
我第一次被这么数落还挺伤心。按照这描述,我觉得自己足够胜任钱唐的男朋友。你看,钱唐消失我等着,钱唐说话我听着,钱唐亲过我后我也忍住没杀他。人是有劣根性的啊,觉得好的东西就真的肯定会想留住。因为觉得好啊!
钱唐之前没帮我报空手道夏令营前,我还思考着如何向他示好。现在钱唐帮我报了名,我也不关心他想法了。我直接把自己当成钱唐男朋友了。
但我去他家的次数还是减少了。即使钱唐不提醒我,我也知道不能在他身上耽误太多时间——光靠打架赢不了整个世界,我仍然需要优秀的律师把我从牢里赎回来。虽然对以后想做什么依旧没头绪,但只要每科取得至少优以上的成绩,至少能堵住我爸的嘴。
我爸从小就对我说李家没有第二名,这是家族传统。我挺认同这传统的,只可惜我自己……靠,不提了。反正90分挺好,能给我爸交代,也能给我自己交代。
学习不仅花费时间,还需要耗费极大极欠抽的耐心。我这暴脾气,每天每天都做题的感觉可以说是非常糟糕,总得想出点什么事打发精力。叶青在借我理科作业的时候,无意发现我的无聊爱好。但凡汉字里出现“钱”和“唐”这俩字,我都会拿彩笔标出来。不巧那天这俩字都赶上了,叶青合上书后看着我很有意味的笑。
她是个特灵敏的人,我不是个特能找借口的人,索性不掩饰。
没想到叶青一点也不意外,她说她早知道我喜欢钱唐。因为每当她向我提起羚羊,我就只会说起钱唐。
沉默片刻,我很诚恳问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叶青用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我很久。然后她冷静的说:“李春风,我喜欢羚羊啊。”
我简直出离震惊了。后来问亓妡,才发现叶青喜欢羚羊这事,全班貌似就我和羚羊本人不知道。亓妡讽刺我整天上学就知道发呆和听课,下课就知道写作业和空手道,对高中生活一点了解都没有。我忍不住反驳,亓妡却问我:“李春风,隔壁班永远第一的胡疯子,全名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