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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那你换一个法子。”

    “你就无理取闹吧,男人也讨厌这个,尤其是他们这种二代最讨厌随便玩一玩的女人黏人又无理取闹了。保准是分手速成法!”

    “不过你这次好好找找参考啊!你别搞得那么明显好吗?不然人家肯定以为你在跟对方调情开玩笑呢!”

    迟枝看着安欣发过来的话,内心却还是沉浸在刚刚陆封迟带给她的,那种害怕的情绪里面,走不出来。

    “好……”

    “他现在有事出去了,那我先查查资料。”

    女孩儿坐在沙发里,头半低着,手指虔诚地打出几个字。

    “不过,有个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我今天一直挺想问你的来着。”

    安欣发过来。

    “什么事?”

    “你之前是不是跟我说你在刺猬文学网写来着。而且跟那边签的不是作品合同,是作者合同?”

    “对啊。”迟枝回复道。

    没想到她刚发过去,没过几秒,安欣便发过来一条新闻截图。

    上面明晃晃的标题写着:“恒盛集团已确认收购刺猬文学网,注资控股百分之八十,或将并入恒盛文学。”

    迟枝看着手机上的截图,整个人都怔住了。

    第30章 “虚度光阴这件事”

    趁着陆封迟不在, 迟枝赶紧查了一下相关的新闻。

    其实之前恒盛收购的大大小小的文学网也不少,但这次偏偏是在知道她马甲之后,难免让迟枝多想。

    可她又真的不敢细细琢磨, 只希望一切都是巧合。

    刺猬文学网和其他网站只签单本作品不同, 刺猬是直接签人的。

    这就相当于她辛辛苦苦写得东西都要放在刺猬那里, 就算卖了版权,也要给刺猬分很大一笔钱。若不告知就发布到其他平台,就算是违约, 要赔偿很多的违约金。

    不仅如此,根据当年的合同,迟枝还必须每年发表够三十万字的作品在刺猬文学上, 否则,合约期就又会无限延长,总之是蛮霸王的条款。

    但没有办法。

    刺猬流量确实大,渠道也好, 再加上有自己固定的付费读者群体, 所以就算是明明白白的霸王条款, 依然每年都有大批的新人作者过来逐梦。

    所以也有很多人戏称说, 刺猬文学的太太们都是刺猬码字女工。

    如果现在恒盛收购了刺猬,那自己不就又成了给陆封迟打工了的?

    迟枝一想到这个就有些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