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页(1 / 2)

他拿出手机,给凌琅发了一条消息:小琅,你的花忘拿了。

    他以为凌琅不会理他,但凌琅很快就回复了:不是我的。

    迟炀:是我送给你的。

    凌琅:还给你,就当我没收过。

    娇嫩的玫瑰突然落了一片花瓣在桌上,迟炀拾起来,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放在鼻尖下闻了闻,然后回复:我们分手了吗?

    凌琅:我们真的在一起过?

    迟炀:还能做朋友吗?

    凌琅: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直拿你当最好的朋友。

    发完这条消息,凌琅站在夜色下空无一人的学生公寓前,仰头深吸了一口气。

    空白了许久的脑海突然被灌满了无数张定格的画面,最早的一张,甚至从遥远的十五年前飘来——

    在花园的转角处,不期然地出现了一位灰绿色眼睛的陌生哥哥。

    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如同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坚定不移地跟在了迟炀身后。但他能够感受得出来,迟炀的世界似乎不是很欢迎他。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迟炀那个嫌弃的眼神。

    但小孩子嘛,总是会没脸没皮一些。

    只要两家人有意撮合迟炀和凌瑾,他就一定会闹着去当电灯泡。他知道,跟着凌瑾就一定能见到迟炀。日子久了,迟炀大概也是无奈了,所以默许他出现在自己身边,平时也会带着他玩儿,但看他的眼神就像哥哥看弟弟一样,还总是叫他“小朋友”。

    后来,迟炀不声不响离开了。

    再后来他也想明白了。迟炀个子比他高,年龄比他大,思想也比他成熟。他在迟炀眼里,大概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所以迟炀更愿意和凌瑾那样成熟的同辈来往,也算是情理之中。

    他发觉自己果然是不懂爱的,居然天真地以为感情能够平白无故地产生——曾经那个连朋友都不愿意和他做的迟炀,会在切断了四年的联系之后,突然想要和他谈恋爱。

    或许这长达一年的欺骗里,并没有包含任何的坏心思。相反,就如同迟炀说的,只是不忍心看到他自甘堕落的样子,所以才布置了这场善意的谎言。

    其实就连现在的他回望一年前——那个只会打架逃课、浑身戾气、落入尘埃的自己,他都觉得心惊肉跳,觉得那样的自己实在不堪入目,何况是迟炀呢……

    迟炀那样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过路时看见了他的困厄,想要拉他一把,简直再正常不过。就如同他当年在景区溺水的时候,迟炀奋不顾身拉住他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厌倦自己灰败的人生,但没有一个人会真正拒绝能让自己的人生被照亮、从而变得更好的机会,而迟炀就是给予他机会的那个人。不仅如此,迟炀甚至帮他走出了曾经的死角和阴霾,让他和三年前的自己达成和解。迟炀大概还想帮他治愈情感封闭的病,所以提出了恋爱,只不过被他提前发现,没能成功。

    归根结底,他应该感谢迟炀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