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莱斯就是伊艾集团的那个“艾”。
赫越只觉得荒谬。
不管是颜色版权,还是伊艾集团,他都觉得很荒谬。
他继续往后翻,才知道整个虫族市面上所有颜料的调色,都归艾琳德的版权所有。他将调色申请了版权,垄断了市面上所有的颜料产业。任何一虫想要使用颜料进行牟利,都必须经过他的授权,否则就是侵权。
颜色还能有版权?这是一种什么境界的商业垄断?赫越第一次听说调配的颜色能有知识产权,只能由一虫享有。
况且,伊艾集团可是画展的投资方之一啊。作为伊艾集团创始虫之一的艾琳德对他下死手,对整个集团的创收有什么好处?
赫越放下遮挡文件的手,问道:“退一万步讲,伊艾集团是画展的合作方,他们垄断的颜料不应该也能给我用吗?”
“与伊艾集团无关,艾莱斯先生没有入股伊艾集团,而且,我这边收到了伊艾集团认为您违法违约,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