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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部分则是红色的字体: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把你藏匿起来。

    只要把我和你的旨意锁在一起的脚镣,还留着一小段,我的意旨就在你的生命中实现——这脚镣就是我的爱。]

    字体稚嫩,构架也很随便,不像是练过字的模样,但笔锋相当漂亮,透过笔锋似乎能看到写字的人桀骜风发的意气。

    毫无疑问,这是他的字体,这封信是高中时期的他写给嬴欢的。

    没想到还是他先跟嬴欢告白的,而且时间还那么早!

    不过,他为什么要用两种颜色写这首诗?

    第10章 我会很想亲你

    嘀嗒、嘀嗒、嗒嗒……

    十二点整的时候,几根针重合在一起,发出了一声不同先前的复合的微响。

    算不上吵,但辛棠就是突然醒了过来。

    他刚才不小心睡着了,还做了个梦。

    梦中的他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在所有人奋笔疾书的晚自习,皱着眉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着什么。

    笔锋没拉好,重写;

    大小不一,重写;

    首字没对整齐,重写;

    有错别字,重写;

    ……

    不知道重写了多少遍,桌肚子里都是废纸团,他终于写出了一张满意的信,小心翼翼在结尾落下了“辛棠”的名款。

    画面一转,他已经和一个看不清脸的人坐在了一起,那人手里拿着的赫然是他写的信。

    这是……高中时期的嬴欢?

    辛棠努力想看清嬴欢的脸,但始终只能看个朦朦胧胧,仿佛一层雾纱隔断了他的视线。

    就在他有些焦躁的时候,嬴欢开口了,是少年特有的清朗明亮的嗓音,有点像是撒娇:“为什么是两个颜色的?”

    辛棠语气得意:“第一段的‘我’是我,第二段的‘我’是你……”

    话音未落,辛棠听到时钟指针重合的声音,忽然醒了过来。

    他下意识看向手里的信,仔细把第二段话读了一遍,突然意识到,他对赢欢的感情可能比他想象中还要深。

    如果他以前那么爱嬴欢……

    辛棠难以想象,嬴欢这段时间心里有多难受,又是怎样装作一副没事人的模样照顾失忆的他。

    想到下午嬴欢听到他说喜欢时外放的喜悦,辛棠心里闷得不行,突然特别想见到嬴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