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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淫欲,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就是纯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小说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个时代很多女作者为了不遭受性别歧视,都会给自己起一个男性化的笔名。乐景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

    在他没有强大到可以挑战规则前,只能先顺从规则。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小说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小说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小说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小说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