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页(1 / 2)

约翰平复了一下呼吸,努力露出一个热情友好的朋友,“我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约翰,之前路易斯先生向我们报社投了稿,请问他现在在家吗?”

    玛莎的表情更加困惑,“路易斯?我们家没有叫路易斯的人,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约翰连忙道:“路易斯是他的笔名,我没有找错人,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就是这里……”他从公文包里拿出投稿信封展示给玛莎太太看。

    玛莎太太表情更加困惑,“这的确是我们家的地址没错……看起来不像是威尔的笔迹?而且我从未听他说起过这件事。”

    约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也是常有的事,有的作者熟练掌握了好几种字体,可以随意更换笔迹,他没有告诉你,可能是不确定能不能过稿。”

    玛莎太太被约翰也说的糊涂起来,真的开始怀疑醉心商业的丈夫其实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文学梦?

    “我丈夫去工厂了,还没回来,您要不进来等一等他?”

    约翰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道:“那就打扰您了。”

    他现在开始后悔自己来的太过匆忙,没有买上一点见面礼,希望路易斯先生不会觉得自己太冒失。

    威尔先生哼着歌从工厂回家后,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白人男人兴奋的冲了过来对他握手,“路易斯先生,我终于见到您了!”

    妻子玛莎也责怪地看着他,“威尔,你怎么从没告诉我你还有一个文学梦?我不得不说,你写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亲爱的,你真的很有文学天赋。”

    威尔:???

    一番口舌后,约翰尴尬的发现他似乎找错人了。

    “这不应该啊,信封上的地址明明就是你们家。”他用力的捏着信封,突然想起来又一个可能,“女士,您有没有儿子?我是说,这封信有没有可能是您儿子写的?”

    ……

    乐景丝毫不知他那篇文章已经把编辑引到了玛莎家,他现在正在上体育课。

    体育老师史密斯先生在体育课上举行了棒球比赛。

    只是这次的分组却有点古怪,不是按照班级来分组,而是按照肤色来分组。

    乐景他们队九个参赛队员中都是华夏人,而对手则是清一色的白人。

    别误会,这倒不是史密斯先生种族歧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是在为明年和汤姆他们的棒球比赛做提前演练。

    自从他知道了乐景他们和汤姆的赌约后,史密斯先生就主动的担任了华夏少年们的棒球教练,给他们传授棒球技巧。除了体育课外,在课下他也经常私下辅导乐景他们。

    要想用一年时间打败棒球老手汤姆他们,乐景和他的华夏小伙伴们势必要付出更多努力。

    让乐景欣慰的是,他的小伙伴们很多都格外拥有运动天赋。

    季鹤卿出乎意料是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他投的球又快又好,角度刁钻,很难被击中。

    而顾图南因为跑得快,所以很适合跑垒员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