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桃馥既然走了,黎度云再没有留在和平州这个“他乡”的理由,便回到了他的“故乡”,干起了他专业对口的工作。
他原本是读法的。按理说,他这样的法学高材生一般会找个大所从实习生做起,如果顺利的话,大约能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当上合伙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出路。然而,黎度云这人的性格就不是这一路的。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伙做生意的时候就积累了属于他的第一桶金以及人脉,要是他老老实实从实习律师做起,反而是浪费光阴。
因此,他正式持证后就砸钱收购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别人都是趁年轻奋斗争取当合伙人,他则是趁年轻自己挑选自己的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听起来爽,个中辛酸也是难以言说。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人要办这件事、找到好的合伙人组建团队还是困难重重的。
更别提,辛桃馥遗留下来的公司,他也一直在经营着,并没有让它倒闭掉。
他这样挑着两头担,开始的时候十分艰辛,但到了后来却越来越顺、越来越稳,两家公司的业务齐头并进、蒸蒸日上,黎度云现在也是一个人物了。
其中,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的帮助。可他对此并不会很感激。他想着,殷家和君家投资自己,是因为他黎度云值得。
他可也为殷家和君家挣到不少钱呢。
从前,他也是雅悦轩的熟客,也没见雅悦轩愿意为他外送食物。
而现在呢?
黎度云一个电话,雅悦轩的人亲自把厨房备好的半成品的材料带到黎度云的公司或家里,在那儿开个小灶给黎度云现场把面条给煮了。现煮现做,免得让黎度云吃到冷掉的、坨掉的、口味不佳的阳春面。
黎度云原本其实就是一个怕麻烦的人,现在有得吃外卖,更懒得去雅悦轩了。所以,他虽然时常吃雅悦轩的菜,却已很少踏足雅悦轩。
然而,今天,黎度云来了。
辛桃馥把面刚吃完,黎度云就来了。
他一身板正的西装,头发梳起,露出轮廓分明的脸。不过隔了三年,黎度云看着和从前差不多,却又很不一样。大抵是他面容无改,但那股书生气已尽褪,透出几分成功人士特有的锋芒来。
要说,黎度云原本就是一个看着冷的人,现多了这几分锋芒,看着就更高冷了。只是,他到了辛桃馥面前的那一刻,冷度又微微融几分,透出一点点不甚明晰的暖意。
“黎师兄?”辛桃馥吃了一惊,站起来说,“你怎么来了?”
黎度云说:“听说你来了,就过来看看你。”
辛桃馥笑道:“我正想去找你。”说着,辛桃馥指了指座位,“别愣着了,快坐下。”
服务员很快给黎度云上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