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员仔细一想,也是这么一个道理,便又道:“那么,您打算先提醒殷先生,好和他商量着怎么引丹尼尔上钩吗?”
辛桃馥闭了闭眼,没有回答。
三年前在和平州,辛桃馥对殷叔夜都质问言犹在耳:
“您既然能盯着,肯定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有所预料的。若真是关心我,怎么不知道‘防范于未然’?别说替我斩除隐患了,你连提醒我一句的功夫都没有,却有空每回都在我落难之际施以援手,该不是故意等着‘英雄救美’,好谋得我的感激之情吧?”
殷叔夜当时没有反驳,在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情绪。
而现在,辛桃馥已经感受到了那种情绪。
他好像变成了另一个殷叔夜,在做他对自己做过的事,试图用种种手段驯服操控他,还私下调查他的事情,企图让自己某种不正当的掌控欲得到满足。
真是可厌、可悲、可耻又可恶。
辛桃馥的指尖上旋转的钢笔顿了下来,眼神如墨水般凝固。
丹尼尔已知道殷叔夜有身手、也有枪,所以这次准备比较周全,找的人足够多,一个个都是好手,荷枪实弹,殷叔夜就算三头六臂,也是插翅难飞。
按照最“完美”的办法,丹尼尔应全程不搭手,让专业人士完成一切。可是,这样丹尼尔觉得自己出不了气,他还是必须要亲临现场,亲自把受过的恶气还到殷叔夜身上。不然的话,这对他来说就失去意义了。
所以,丹尼尔亲自来到了现场。
他当然知道这么做是有风险的,如果警察这个时候赶到,他就等于被抓了现行,就算请耶稣来做他的辩护律师都没用。
但天下间哪有这样巧的事情?
丹尼尔已经掐好时间,只会来这儿一会儿,然后立即离开。
哪有这么巧,这么短的时间,警察怎么就来了呢?
这也是事后丹尼尔自言自语地问了好几次的一个问题:警察怎么就来了呢?
此外,他对警察说得最大声的一句话就是:“不关我事啊,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殷叔夜先动手的!”
警察笑了:“你是说,他自己冲向了你手里的刀,然后把自己捅了?”
丹尼尔也很懵啊:“是啊!就是这样啊!”
警察看着语无伦次的丹尼尔,低声对同伴说:“要不再给他做个尿检?看他好像精神有问题啊。是不是嗑了药。”
“我没有嗑药!”丹尼尔大声申诉,“真的,是他自己冲过来的啊!”
警察还是把丹尼尔拎去做检查了,结果证明,丹尼尔没有嗑药,不过喝了不少酒。
光听丹尼尔说的也不准确,警察当然也会采取在场其他人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