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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 刘水水 1019 字 6个月前

江方濂没说话,他怂是怂,但有种软绵绵的坚持,他几次抬头去看霍廷,都没敢看霍廷的眼睛,眼神乱扫,正好瞧见了客厅里的遗照。

    霍廷没察觉到江方濂的目光,只觉得自己是对牛弹琴,他一把夺过零钱,胳膊上的纹身也一晃而过,连点都没点揣进了裤兜里。

    大门“哐”的一声被关上,江方濂垂着脑袋,手掌紧贴着裤腿,江掌心里的汗水全蹭在了裤子上,遗照还未让他回过神来,霍廷胳膊上的纹身又让他走神了,纹得图样好像是符,至于符是什么内容,他没大看清。

    “哎…”江方濂长叹了一口气,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

    从家到这里,先要坐一整天的长途车,之后还得换乘大半天的轮船,初到这片陌生的土地时,他也跟流浪汉抢过公园的长石凳,人家流浪汉也是拉帮结派好几个兄弟,他孤家寡人一个,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下定决心用身上最后的钱租了房子,前几天才知道自被骗了。

    他很迷茫,他知道霍廷说的没错,可是他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该先找人,还是先找工作,他现在在一家服装店打临时工,运气好,人家有货的时候,他帮忙搬运,运气不好,就没得搬,刚给霍廷的钱,都是最近搬货攒下来的。

    每间房子的隔音效果一般,时不时还能听到从隔壁传出来的声响,霍廷脾气挺大的,哪怕自己没有被他赶出家门,但脾气大归大,又给江方濂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

    江方濂在楼道里干站了一会儿,胳膊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后,他才转身回家。

    透过窗户,能看到对面飘窗飞出来的窗帘,橘黄光还亮着,没瞧见霍廷人,江方濂没有多看,又躲进了卧室里。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写了十多年了,每天的日记内容不长,等一本写完,他就偷偷烧掉,好像有些话,光是写下来还不算是发泄,非得烧个干干净净才算烟消云散。

    翻开新的一页,他提笔写下了“周唯安”的名字,笔尖不自觉地戳在纸张,一圈密密麻麻的小点将名字包围,他想不到能记什么东西,又恹恹地将日记本合上。

    明天他还得出门,听说离这儿一个小时班车的地方,也有个叫什么花园的小区,有希望他就得去看看。

    那个叫家欣花园小区很高档,门口居然还有门卫,江方濂说不出住户的名字和门牌号,门卫说什么都不让进,他在小区门口傻等了一天,看着住户进进出出,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看得他眼睛都花了,天都黑了。

    门卫轮了一班后,回来见他还在,实在看不下去了,“赶紧走,你蹲在这儿像什么话,你再这样我报警了啊!”

    江方濂等了一整天,也饿了一整天,从地上起身的时候,眼前一花,头重脚轻,险些没有站稳,搭了最后一趟班车回家。

    他浑浑噩噩地走在步梯上,余光瞥到霍廷的茶楼还没有关门,里面还有好几桌客人,霍廷背对着他站着在看人打牌,他没敢多停留,加快了脚步往上走。

    平台上的夜市摊刚支上,江方濂饥肠辘辘,饿得胃里一阵阵酸水往上冒,他正想快点回家,有个女声喊道:“窝囊废!”

    江方濂人生地不熟的,不觉得是有人在叫他,那女声似乎见江方濂不给她反应,朝着江方濂的方向又喊了一声,“窝囊废!”

    江方濂一转头,坐在夜市摊前的女人有点眼熟,上次在步梯下遇见的,好像叫…阿敏。

    “叫你呢!你看什么啊!”阿敏朝江方濂勾了勾手指,“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