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换鞋时,门锁转动,冷风从门外灌进来,庄晏拎着一包不知道什么东西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弯腰穿鞋的盛时。
盛时喉咙一动,“……你回来了。”
庄晏没理他,关了门拎着东西进了厨房。盛时保持着僵硬的姿势站在门口,半天不知该作何反应。
庄晏一从厨房里出来,盛时就叫住了他。
“庄晏!”他有点急,心跳的有点快。“聊聊。”
庄晏踱到沙发那边坐下,“聊吧。”他说,一夜没睡,他眼睛通红,胡茬泛青。
盛时仔细斟酌着从何说起。他有一种过堂的感觉,自己是那个战战兢兢犯人,对面那位主审官,他只给自己一次辩解的机会。
“我在来京城之前,是在花城。”他突然脱口而出。
“我和楚云帆其实早就认识,只是没见过面。”第二句。
“我也不是花城人,我老家在六盘水。”第三句。
如果这是一篇报道,此刻已经被编辑毫不留情地打回来重写了。他说得颠三倒四,毫无逻辑,一会儿说起老家,那是个矿产丰富的地方;一会儿又说起林嘉良,那是他整个学生生涯中最好的朋友。
至于他和施清远那些恩恩怨怨,掰碎了揉烂了,拉拉杂杂地掺杂在叙述里,好像这样就能让那场感情显得不那么可悲,结束得也不那么……荒谬。
他人生中第一次主动结识别人,就是施清远。
直到高中毕业,母亲去世前的十多万,还剩六万。卫南山算了算,不多,但大学学费肯定够了。
离开家乡时,别人都是父母送到学校,他是老师送去了火车站。老师说,去吧,出去就别回来了。小山,你是金子,要发光发亮的。
学费有了,生活费还没着落。卫南山把学校论坛里所有兼职都看了一遍,最后选择了去图书馆兼职。无他,就为整理完之后,可以安安静静地窝在图书馆看书。
当然不是单纯只为读书,他从来是有的放矢的人。图书馆工作不太累也不太忙,他在阅览室把能找到的可以投稿的报刊都翻了一遍,然后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开始写文,投稿。
一开始是简短的书评、影评,一篇一两百,慢慢地,约稿越来越多,到大学快毕业时,新媒体异军突起,他一个月的稿费比花城应届毕业生平均收入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