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页(2 / 2)

    施清远像个争夺宠爱的幼稚孩童一样,似乎打定主意要计较,在那个人心里,自己和庄晏究竟谁分量重一点,究竟谁得到他更多一点。

    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有如此迫切地想得到什么,证明什么了。他迫切地想要将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人夺回来……他原本只是想冷小山几天,怎么就让他走了呢,怎么能允许别人觊觎他的小山呢?

    “你知道吗?其实小山开始想当个文化类记者。”施清远抽了一会儿烟,突然开口,“他很爱读书——他有跟你讨论过他喜欢的作家和作品吗?一聊到这些文学啊艺术的时候,他话就特别多,聊嗨了都停不住。”

    施清远噙着笑,陷入到回忆里。有时候他们睡不着,也不做爱,就躺在床上拉着手聊天,一聊能聊半宿。

    最喜欢的作家?庄晏脑子乱哄哄的,盛时是爱读书他知道,但他们也从不聊这些东西啊。

    “他大学还没毕业时我们就在一起了。他其实是个很难取悦的人,跑车,手表,甚至房子,好像都不怎么能打动他。后来有一次我去欧洲出差,偶然间淘到一份加缪的手稿,你都不知道他多高兴,多喜欢。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喜欢一件礼物。”

    加缪?庄晏很确定自己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加缪是谁?

    “人人都觉得他适合写文化类报道,但没人发现他在商业报道领域的感知力和天赋。只有我。”施清远压低声音,“是我劝他报考报社时不要去文化组,而去财经组,我教他分析商业模式,商业逻辑,给他引荐知名企业家,带他去参加商业论坛——第一次去参加论坛时他连见习期都没过,连穿什么样式的衣服都不知道,即便这样,还是很帅,土帅土帅的。”

    “就连第一次做也是我教他的。他虽然很早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但他其实什么都不懂,也不会。”施清远充满怀念而又恶意地笑了一声,“他是璞玉,是我发现了他,雕琢了他。”

    “你真无耻。”庄晏惊讶于自己竟然平静地听完了施清远近乎癫狂的谵语。他在桌下自虐般拗着自己的手指,几乎要将手指扭断。“你以为你说这些……这些、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要听呢?为什么不立马起身走开呢?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任由施清远的话一刀一刀地将他凌迟。

    “不。”施清远眼里是雪亮的疯意,“我只是……很怀念他。我丈量过他每一寸皮肤,熟悉他每一丝味道。知道他的一切喜好、厌恶,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你大概会觉得可笑——我和小山,在灵魂深处是同一个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更爱他。你也办不到的,庄公子。”

    “是么?可你还不是毁了他。”庄晏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知道他喜好什么厌恶什么,还往他最不能忍受的地方捅刀子。”

    他一指角落的黑胶唱片,“施清远,盛时再也不可能像那个卫南山那样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

    “聊文学艺术,送昂贵礼物是吧?真不好意思,我俩从来不用搞这一套。我俩跑上一次现场,陪他吃上一顿蛋挞,他就什么都告诉我了。他跟你讨论最喜欢的作家,他给你讲过他的父母和老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