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的反应,反而把沈知遥逗笑。
又含住一口冰淇凌,她牵着胡萝卜,小跑着追上去。
“以后这么晚尽量还是不要一个人遛狗。”两人从小区的大门刷卡进去,扭身等她间,陈逸绅道。
“可是我平时下班回来,吃完饭也大概是这个时间了。”沈知遥刷过卡,美滋滋地继续吃着冰淇凌。
动作间,她扫过一眼他依旧拿着她冰淇凌的手:“椹南市不相信眼泪和头发,每个人都是戴着假发,提着最后一口气努力地生活工作。”
打工人,打工魂,买假发,不结婚。
“你哥呢?”陈逸绅听着她说话,手轻松地插进中裤口袋。
一提到许括,沈知遥的拳头硬了:“他是个几近半身不遂的废物。”
废!物!
听着她义愤填膺的声音,陈逸绅实在没忍住,笑出声:“你以后要是晚一些出来遛狗,可以在小区里看看我在不在。女孩子一个人晚上出来,总归还是不太安全。”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但我马上要出差一趟,等下下周吧。”
陈逸绅一向不是会说这么多话的人,也更不是会提出这种只会麻烦自己的建议的人。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嘴巴越过大脑先一步就说了。
他把这归结为,和沈知遥一起聊天会让他很开心。
明明在遛狗前和合作方打电话时,他已经烦闷到想直接按关机。
但这些狂躁,都在和她见面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烟消云散。
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甚至连最核心的内容主题都没有。
果然,还是没有被社会毒打的学生更有活力啊。而且,这种活力还这么有感染力。
老了老了,自己老了。
“你要出差?”沈知遥愣住。
虽然表情顿住,但她的心里早已经炸开花。
这不是极好的接近他的机会吗!
老天长眼!!!
“嗯。”陈逸绅没有多说。
强压住自己心底的呐喊,沈知遥努力平稳声线:“那你家狗子怎么办?”
即便是想装作漫不经心地礼貌性地问他,但沈知遥的眼睛还是过于亮了,甚至有点期待他长久出差的意思。
但陈逸绅是个没有发散思维的木头。
他只是纳闷眼前的人怎么这个时间还不困?
看上去眼睛清明,跟刚起床一样。
“送去寄养,有一个店主我认识。”
“啊?”沈知遥皱眉,看着面前毛色发亮的壮硕哈士猪,“那它能吃得饱又吃得好吗?”
可别把孩子饿着。
“我带自己的粮去,”陈逸绅伸手摸摸哈士奇的头,“只不过,去那边就要一整天都在笼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