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抱枕往旁边一扔,沈知遥刚起身,一声闷雷就响彻天空。随即,闪电也透过窗帘缝隙,照进客厅内。
窗外突如其来的风,吹得窗户吱呀吱呀地响。
许括也立刻跳起来,快走两步去关窗:“天气预报都说要下暴雨,这也的确下了,你还出去遛狗?”
本来脑子就不太好,出去淋坏了还要怪雨漏进脑壳。
“是啊,下暴雨了,”沈知遥喃喃,“那他怎么遛狗呢?”
许括受不了地抖落一地鸡皮疙瘩:“他?陈逸绅又做了什么勾你魂的事。”
“啊!我记得表哥有送过来胡萝卜的雨衣!”
在一人惊喜,一人震惊中,最为无辜但要承受暴雨浇头的狗子,结结实实地叹了口气。
刚刚还摇着的大尾巴,已经被夹在身后。它轻巧地穿过桌椅边角,小声绕过还在激动中的沈知遥,后腿发力一跃——
进了前段时间沈知遥怕它夜晚拆家,买来备用的笼子。
并探出脑袋,咬住笼门。
啪——
落锁,安静地背对着客厅趴下。
它已经是一只大龄狗了,早就不在乎外面的花花世界。
它只想躺平,最好再有一口肉吃。
-
周六,沈知遥一反常态地起了大早。
但好像也没有太一反常态,因为一晚上几乎没睡,勉强可以算早起。
扎着凌乱的丸子头,她咬着牙刷,哀怨地盯着被自己扒得乱糟糟的衣柜。
她一柜子的衣服,真是太少了!
怎么没有一件可以拿来穿去约会的?全都是休闲大短裤,简称——
大裤衩子。
她总不能穿着长松T恤和休闲大裤衩子,再随便踏个人字拖,就去和陈逸绅约会吧?
虽然他已经知道她是包租婆,但也不能这么草率吧?
不能吧不能吧?
于是,在明媚的临近中午的上午。
明明就住在上下楼的二人,因为沈知遥的脑抽,在五公里外的购物中心一楼的大石柱子旁,远远地相见。
她穿着白色宽大及膝运动裤,上身则是好不容易找到的,没到屁股的黑色印字T恤。
脚踩一双匡威。
和柱子旁的人,真是从头到脚,除了鞋比他的便宜很多以外,全都一模一样呢。
啊,他比她还精致一些,T恤外还叠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头上还带着个黑色棒球帽。
酷的,b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