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从没在同一屋檐下如此深度接触过,以前在温哥华偶尔一起过夜,两人都恪守着矜持,没有露出散漫的一面,如今却衣食住行混淆在一起,越发显露出彼此的小毛病。
钟铭早上醒来,趿拉着拖鞋,蓬乱着发,顶着一脸的起床气,直到洗漱完毕坐在桌边灌进去一杯咖啡,那脸色才会稍稍好转。
要是在这之前有谁惹了他,必定换来毫不客气的一顿奚落。
隋心有一天早上就领教过,公司来的电话,对方显然战战兢兢,钟铭沙哑而冷冽的嗓音,将对方的工作能力讽刺的一无是处,活灵活现的上演资本家。
咖啡下肚,脸上才浮现笑容,连“心心”也很会看脸色的靠了过来。
隋心望过去时,正迎上一抹和煦的笑。
她霎时无语。
钟铭从甩干桶里拎出衣服,一件件挂到阳台上。
一身浅色的居家服,脚上踩着深色的保暖拖鞋,头发蓬松的垂下,阳光洒下来,整个人沐浴其中。
隋心托着腮帮子看过去时,说道:“大老板竟然亲自晾衣服。”
钟铭扫了她一眼,慢悠悠回:“我从来没请过佣人。”
隋心不禁一怔,皱着眉仔细回想,这才突然发现到底哪里不对。
小时候在一起时,她不止一次的见过钟铭洗校服,晾衣服,围着洗旧的围裙下厨做饭,拖地,喂流浪猫。
那时候的他,再家常不过了。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眼中的他,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阔少爷,好像生来就是享福的,除了他手中的茧子。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连她的记忆都渐渐被篡改了。
她想了一下,觉得是他越发考究的穿衣品味,连袖口都用各式宝石定制而成。
钟铭理所应当的回了一句:“我是做珠宝的,我戴什么别人都会注意。”
男人佩戴珠宝的机会不多,所以只能在这些小东西上做文章,做活广告。
——
两人不仅在生活细节上有很多差异,在阅读品味上这种差异尤其明显。
除了坐在客厅里看片,隋心最喜欢的就是钟铭那间书房,整墙的书,她会好奇的翻看,坐在那张她最喜欢的红沙发里。
但是几天之中,那些厚重的封面看上去颇上档次的书堆中,渐渐掺入了她的言情小说和漫画。
她还买了一整套的渡边淳一,《丈夫这东西》、《男人这东西》、《女人这东西》、《欲情课》这一套四本摆在最醒目的位置。
钟铭头次主意到时,正在翻找他的工具书,修长的指尖划过一本本目录,指尖越过这几本时那双眸子也不经意的扫过,顿了一秒,又折回,浓眉微蹙,眸中闪过讶异。
抽出一本看了两眼,笑了。
——
看了一会儿,隋心喊他出去吃饭,他放下书走了出去,拖鞋无声的踩在地板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他静静地立在高台边,目光上下游移,追随着灶台边哼着歌扭着腰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