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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为奸 余姗姗 1010 字 7个月前

    这里也没人说你不是中国人,你激动什么!周沫道,然后转向商陆,语气不善:你怎么会在这儿?

    商陆靠在一边墙上:我这不是来帮员工处理难题么?

    周沫刚要拆穿他的西洋镜,就听那警察摆手对Ban说:把你们两个的护照拿出来,上学的出示学生证,工作的出示工作证,现在要登记备案。

    Ban显得有些紧张:备案?备什么案?

    你说备什么案,少罗嗦,快拿出来,要不然就跟我回局子里做笔录。

    Ban回头和Milky交换了眼神,一前一后到屋里拿出护照、学生证、工作证。

    警察拿在手里比对了一会儿,又看向两人:你是学生,你是老师?

    见两人点头,警察回头看向周沫:你也是房客?把你们的租赁合同拿出来。

    周沫拿出她和Milky租赁合同的副本,警察从头看了一遍,努着嘴问Milky:为什么她的合同上有中介和房东的签名,你的只有你和她的签名?

    周沫上前将始末道出,由于这套房子是她和中介以及房东之间达成了租约,并且房东授权给她找第二个房客,以便减轻房租压力。她才会托同事梅津代为介绍,进而认识了Milky,所以在给Milky的租赁合同上只有周沫的签字。签字之前,Milky也曾口头承诺过绝不带人回来过夜,没想到不仅带了,还在这里一连住了七天,并且矢口否认口头承诺一事。

    周沫话音刚落,就见Ban又喋喋不休的重复:她不让我住在这里就是侵犯我的人权!

    警察一挥手:你静静!然后回身看向周沫,道:他说的没错,你不能侵犯人家的人权,台湾同胞也是中国人。

    Ban在身后连连附和,警察又回过头去,对Ban道:你也不用老重复,台湾也是中国的领土,所以我们也没有不承认你。她侵犯你的人权,是她不对!但是你住在这里,跟谁打过招呼了?

    Ban说:我女朋友同意,这是她租的房子。

    警察道:她同意,那房东同意了吗?中介同意了吗?警察局同意了吗?我告诉你,就连她住在这里都是违法的!第一,她的租房合同上没有房东和中介的签字,只签了周沫。手指向周沫,继续对Ban道:她没有房产证,就是没权利把房子租给你们。第二,你女朋友到警察局办暂住证了吗?如果长期没办,我们是有权利把她遣送回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