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滑不溜秋的,恐怕还是会跑去来赌。”我回到我所居住的旅店,旅店老板听说完这件事郑重地劝告我,“您可怜由里香的话,还是尽早带着那孩子离开这里吧。虽然那个人现在因为觉得您的身份不一般在您面前唯唯诺诺的,但是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故态复萌地跑过去卖女儿。”
“……说一句不妥当的话啊,甚至还会觉得有人兜底而有恃无恐!”
旅馆老板是一位好人,不过我自己都居无定所,恐怕带上个小孩也不太合适。
我只是朝着他轻轻摇头,再留下一笔钱让他看到那个女孩挨饿的话请救济她食物。
我在旅馆里又住了两周,那个醉鬼每次忍不住去烂赌过后照常替他还清债务,最后连赌场老板都有些看不过眼我的做派,又结清一笔烂账以后,他最终还是恋恋不舍地向我询问,需不需要一点特殊服务。
“我们可以打断他的腿。”
我说不用,正好自己身上的钱花的一干二净,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城镇。
于是赌场老板又更加不舍地朝着我叹息了一声。
仔细想来,就算是打烂这个赌鬼的腿也不够令人安心,小女孩的邻居们都是有着些许善良的好人,但终究不好将手伸进他人的家务事里。只要这个男人长着一张嘴,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同意别人将由里香卖掉,所以我选择让他失踪。
然后我再看到那个小女孩的时候是在一年多以后,那时候我交了一大群狐朋狗友,身上有了一点余钱就晚上聚在一起没日没夜地喝酒。从这个居酒屋喝到那个小酒馆,又从花街喝到吉原外面的居民楼。
多数是一些游手好闲的浪荡子,做着不体面的工作,但是我并不介意,毕竟我无所事事,只要能够打发清醒的时间就好。
这群家伙真的是很容易嘴硬逞能的家伙,转场的时候压根不听劝告,空腹喝酒然后吐得稀里哗啦。趁着他们吐得昏天地暗,醉到滚成一团,我正好拉开木推门让人上点东西好填肚子,徐娘半老的老板娘应了一声,没过久就来了一个小女孩端着盘子上食物和醒酒茶。
要我说,看见她的时候可真是吓了一跳。
其实我并不是很记得我帮助过的人的相貌,但是这女孩乖巧到令人印象深刻得不得了。
她如今可能生活的不错,没了以前畏畏缩缩的神情,穿着粉色的小纹和服,总算是有了一个年幼女孩该有的模样。
由里香也一眼认出了,惊讶得手抖了一下,茶碗都快从茶盘上掉下来,于是过激一般飞快地把东西搁到桌子上,几个装东西的器皿乒里乓啷地碰在一起,差一点都摔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