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文在看到第一页时就被吸引进故事里,等把剧本全部读完之后才恍然发现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他忍不住又读了一遍剧本,然后给钱晋发了一条消息:
“谢谢您给我这个故事。”
剧组选在一个江城的一个城中村里,城中村边上就是江城影视学院,宋书文曾经在影视学院这边做过短期的表演培训,对这边的环境倒是不陌生。而且他毕业也没有太久,重新演起学生来也不会让人出戏。
没错,在这部电影里,宋书文扮演的是一个编导专业的学生,还跟校外的朋友们组了个乐队,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平时也跟乐队的朋友在酒吧驻唱。
但驻唱虽然能给他带来收入,也给了他经济独立的自信,但紧接着的问题就是无法赶在学校查寝之前回校,虽然乐队的朋友们都表示随时欢迎宋书文过来蹭房间,但他毕竟还要在白天赶回学校上课,因此只能选择在周边租一间房子。
再考虑到房租和生活成本,宋书文最后只能落脚在学校附近城中村的一个小院子里。
于是电影的第一场第一幕,便是晚上还有演出的宋书文背着吉他,骑着辆小电驴租房子,然后敲开了一户有些破落的小院子。
“我看您这有房间出租?”
宋书文脸上陪着笑,讪讪地问向站在院里,满脸警惕地看着他的赵铭起。而后者打量了宋书文半天,这才将院门拉开了一点,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我这……想租房。”
“我问你是干什么的。”
“哦,我,我是学生。”
“学生?把你学生证拿来我看看。”
不怪赵铭起是这个反应,因为宋书文此时的打扮很不像学生。
他背着一把41寸的吉他,上身穿着一件飞行员夹克,黑裤子下面踩着一双同色的马丁靴。
负责服装的工作人员专门为这场戏给他挑了一件短款的收腰夹克,在视觉上显著拉高了他的腰线,显得他两条腿简直长到丧心病狂。而似乎是为了彰显乐队吉他手的身份,化妆师还专门在他耳朵上加了枚耳钉。
这副打扮看起来其实没什么,但放在赵铭起演的老人家眼中,收腰夹克加耳钉,那就是直接把“不正经”三个字写在了脸上。
好在宋书文真带了学生证,连忙递给赵铭起。而后者接过学生证,又对比了半天,这才将宋书文放了进来。
“我就一件小屋出租,本来是当杂物间用的,前几天顺手收拾了,发现还能住人,没指望真能租出去。”
赵铭起说着话,带着宋书文来到了院里一间怎么看都像是违章建筑的小屋里,这房间看着就十分寒颤,屋里还散发着一股子霉味,而且赵铭起故意没开灯,看得出房间采光也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