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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