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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一男的。

    “等我稍微收拾一下哈。”

    晨露已散, 盛夏骄阳缓缓东升。

    林默再出来时,滑稽可笑的发型已变得正常许多,小爱心梳成一根辫子缠在了花苞形的发髻上,上面点缀着叶孤城送的荷花金簪,温婉而不失庄重,额边留着少许碎发更添活泼。

    这是时下未出阁的少女中最流行的发式。

    她穿着轻薄的淡粉色纱衣,袖口被红绳扎紧,下身是碧色的宋裤,绑带绣鞋。晨光下,粉白的脸被照出一层圣洁的光晕,像是话本子里观音座下的手捧玉净瓶的龙女。

    美得世间少有。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的“迫不得已”也没那么不得已了。

    “我们两个骑马去?”林默指着那匹狂躁的马:“骑它?”

    叶孤城说,不然呢,马骑咱们两个吗?

    林默瞅瞅自己无辜夭亡的秋千,再瞅瞅叶孤城纯白的,不染纤尘的白衣,忽然冒出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

    她摆手道:“不行,我不能骑马,我……对马毛过敏。”

    “过敏?”

    “没错,过敏挺严重的。”林默干笑道:“要不,我骑小电驴带你吧?”

    叶孤城:“……什么驴?”

    “小电驴。”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

    小电驴发出快活的叫,飞速行走在无人的,满是泥坑的小路上。

    泥水被破开,向墙两边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