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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风冻僵了一点红的手,限制了他的活动,刀比平时慢了三分,一枚钢针直奔颈脉大穴。

    电光火石之间,灵犀一指夹住了它。

    陆小凤吐着寒气笑道:“要杀我,得排队。”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冷哼道:“看你一副短命相,只怕轮不到我了。”

    江面上的两个人瞬息之间已被团团围住。

    “好像是的。”陆小凤道:“很遗憾,让你白跑一趟。”

    镜花水月在冰面上转。

    “我要杀的人,至今还不曾有谁死在旁人手中。”

    第67章 掉冰窟窿

    一点红作为职业杀手, 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有人抢他的单,没有之一。

    尤其是让他亲眼看着本该死在自己剑下的人死在别人手里,他就会很难受, 难受得要命。这跟他童年的经历有关, 他十六岁出江湖, 是组织里年纪最小,武功最好, 要价也最高的杀手。

    能找上一点红的主顾都是非常有钱的人,有钱人办事都追求万无一失, 能雇得起他, 自然也雇得起别人。

    于是经常发生同行抢单抢人头这种过分的事情。

    他最讲信誉, 杀不到人他就不会收钱, 可不收钱他就吃不上饭, 他的师父只教他剑法, 顺便教认几个字, 只关心他能带来多少利益,从不管他有没有饭吃。

    好几次没饭吃的一点红出离愤怒,所以在早些年他接单, 不仅会杀掉任务目标,有时候甚至连同行一起宰,美其名曰买一送一。

    时间久了,他的竞争对手都变得识时务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多不识时务的人了。

    他杀陆小凤就好像青楼里被白嫖的妓丨女, 不收钱已经是底线了,怎么还能再被抢单?

    这不是抢单,这是抢他的钱!

    仇恨转移, 原本要杀陆小凤的他积极冲在在保护陆小凤的前线,镜花水月在冰天雪地中舞出一道道骇人的寒光。

    一道寒光一条血线。

    他原本的剑薄而窄, 所以杀人只有伤口殷红一个小点,改用刀之后还不大习惯,挥刺变成了斜划,见血是难免的。

    血珠在风雪中高高飞起,落地的顷刻间已成冰霜。

    有别人的,也有他自己的。

    这些人的武功毕竟不弱。

    人很多,从对方整齐划一的服饰来看应该是某个门派集体寻仇。他们叫嚷着:“魔教狗贼拿命来。”又借机插上一句:“交出罗刹牌。”

    陆小凤微弱的分辨的声音还不如一个屁,没有人会听他说话。他的一只手臂本就有伤,再加上在外面冻了许久,哪怕有内力护体,仍比寻常慢了许多,再加上连日来的车轮战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已成强弩之末,辗转腾挪间,一只蝴蝶镖刺入他的肩胛骨,双剑紧跟其上,在他的前胸后背各划了一剑。

    他的呼吸渐渐粗重,每吸一口气,都像是往肺腑里吞刀子,忽然间,他觉得眼前天旋地转,浑身像被抽走了骨头,软软地跪了下去。

    同时,一把弯刀几乎擦过他的咽喉,却被镜花水月挡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