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组织效命了十余年,十年里他早已看清,一手教养他的师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出卖。。
这个什么都能卖包括他的剑,也包括他这个人。
“三十万两,买你一夜。”
首领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连蒙脸的面巾都要笑掉了,他一点红叫过来,背着手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四五个圈,转一圈啧一声,转一圈啧一声,像是在品鉴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一点红看到那张纸条气得连手都在抖,冷声道:“我不去。”
首领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
首领呵呵呵地笑,也就是雇主点名要一点红,不然他自己都想去了,天下有比这更便宜的事么?没有,绝没有。
他说:“不去就不去吧,这或许是个玩笑也说不定,谁肯花三十万两去睡一个男人呢?”然后,他给一点红倒了杯水,水里下了十倍的药。
一点红喝了下去,他已拒绝了师父下达的任务,不能再拒绝他给的水。
然后他倒下去,浑身热得简直要炸开!
首领命人将他的衣服剥光,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的体魄暴露在烛火下,慢慢染上情丨欲的色泽,一点红双目赤红,一声声破碎的呻丨吟压抑在喉咙里,嘶声道:“放开我!别碰我!”
这当然没有用,那药不仅能挑动欲望,还有软骨化功的功效。
看在三十万两的份上,首领甚至还免费附赠小道具若干,哪怕到了这时候,他甚至连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不是很清楚。
然后一点红见到了林默,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她实在太美,目如横波秋水,脸似桃花,温婉如神女,她贴在他身上,抱住她,就好似拥抱了一捧水。屈辱与不甘中慢慢演变成了心动,对方的身上体温、香气、以及温柔抚慰,都让这个独身漂泊二十余年的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到后面,他的手搂住她的腰身,咬牙颤抖着,几乎要落下泪来。
药效已解,他是真真正正的心动了。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人?”他问,她不答。
直到他累极昏昏睡去,仿佛有手落在他的鬓角轻柔抚摸,耳畔温声细语:“因为你值得。”
那时他根本未曾想过这份心动来自于一个可笑的误会。
第二天早上,他得到“镜花水月”一把,一句“不配用剑”的羞辱。
那一刻,一点红是真的想杀人的,可就算真的杀了她又能怎样?他的心已经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手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小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说:“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