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明看见巡捕就在附近抽着烟, 与同僚们谈笑风生,漠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似乎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漠视。
他这么想着,走过去为那个可怜的孩子收尸,然后就被抽烟的巡捕用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理由讹走了二十块钱。
在这里, 二十块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是富人吃一顿饭随手给出的小费。
张三摸着早已空空如也的口袋,简直连叹气都叹不出来。
一瓶玻璃汽水递到他眼前, 抬头,他的搭档, 也是他爱慕着的女人在朝他笑。
林默长发散开,烫着当下最时兴的小卷,穿着白色高叉旗袍,纤白的腿若隐若现,脚下是一双白色漆皮的绑带高跟鞋,看起来十分的优雅高贵。
张三看直了眼,这身打扮他无论看多少次都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回过神来。
“怎么弄得一头汗,咱俩又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你还是怕汽车?”
张三接过汽水,手指在铁盖子上轻轻一弹,瓶盖子飞出去,他一口气喝了大半瓶,然后打了个长长的嗝。
“你还有多少钱?”
林默道:“刚刚还有八十。”
“现在呢?”
“现在就剩你手里的汽水了。”
张三讶异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抢了,抢我包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去追。”
张三挠了挠头,站起来往四周瞅,一边瞅一边道:“现在换你等我了,我去找个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别的,纯粹是现在张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别实在太大,一头打理齐整的短发,白汗衫青布裤,虽然在林默强烈的要求下,他放弃入乡随俗,没有绑腿穿黑布鞋白袜,而是穿了一双高筒铆钉靴,长长的蓝布腰带也换成了黑皮卡扣带。如此搭配让他上半身看着像拉黄包车的,下半身看着像混社会的,整体来看,活脱脱一个臭流氓。
现在这个臭流氓说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见狠厉,只有无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经找到任务目标了,不出意外的话咱俩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听任务目标张三就来了精神:“是谁?”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头乡,原本是个贫苦的孤儿,十八岁出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先是跟着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为他的保镖,很受信任。”
张三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