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了陆小凤的衣角。”
“你连陆小鸡穿什么衣服也能记住?”
“我从七岁起,就已开始记街上的人脸了。”沈百终道,“如果有一个人认不出,父亲就不允许我吃饭。”
司空摘星叹口气,“幸亏我没有那样严厉的父亲。”
“这艘船一定是石观音的。”
“你怎么知道?”
“陆小凤没有在绿洲等到我,绝不会一个人离开。”
“能胁迫陆小鸡离开的,只有石观音!”司空摘星懂了。
“我们跟上。”
“怎么跟?”
“马和骆驼留下。”沈百终解下马尾上的明黄绸缎,系在了骆驼身上。
马认识这根带子,骆驼是黑珍珠的,自然能找回营地去,这两个动物不会让沈百终操半点心,它们远比人要更适合活在沙漠里。
“我们用轻功去?”
“对。”
“好!”司空摘星笑了,他已跃跃欲试,“上次输给你只是我大意,这次绝不会了!”
两道身影如同闪电一般掠出去,黄沙上没有留下一丝印记,就连半粒沙子也没有惊动,骑着马可能会慢,但这两人却不知比马快了多少,船上若有人正在查看四周,也绝不会发现后面有人跟着。
船走了一个时辰,司空摘星和沈百终就跟了一个时辰。
司空摘星的气力已快要耗尽,他转头去看沈百终,却见他连气也没有喘,不禁怀疑起自己的水平来。
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像树叶一样坠下来,再也没有力气了。
所幸船终于停下。
船停在一片石林前。
这片石林又高又大,每一块石头都像山峰一样长,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进去若没有熟人带着,只怕再也出不来了。
这些石头实在太过高大,是以每块石头中间都如同山谷般幽深,风沙从中刮过,谷中连半点光也照不进去,一片漆黑,这船如同志怪小说里走出的,它要到的地方也如同志怪小说里的魔窟。
“船停下了。”司空摘星道,“上面的人一定是在休整,他们的鹰已经累了,这石峰群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这里一定是石观音住的地方。”沈百终道,“这些石头有些天然形成,有些确是人造的,沙漠里除了石观音以外,别人再没有这样的财力。”
“没错!”
两人注视着的船里,突然走出十几个彪形大汉。
这十几个大汉只着短衫,一身肌肉如同铁打一般,一看就是做惯了力气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