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页(1 / 2)

沈百终也笑,“你也是我见过最讨厌的一只小鸡。”

    陆小凤虽觉得胡铁花不是很礼貌,人却很讲义气,也很可爱,他并不讨厌胡铁花,所以他知道沈百终也并不讨厌胡铁花。

    还是那一句话,你热情一点,真诚一点,是很难有人讨厌你的,胡铁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未死在别人的诡计上,除了因为有盗帅做朋友,也就是这样一个原因了。

    ————————————

    船停在黑珍珠的营地。

    没有人知道龟兹王的绿洲该怎么走,所以他们只能到这里来。

    黑珍珠竟然就等在门口,她早已准备好烤肉与清水,因为她知道沈百终一定会赢,也知道沈百终一定无处可去,更知道自己给他的地图上只有这一处标记,沈百终不到这里来,还能到哪里去呢?

    女孩子们若是喜欢上一个人,往往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探,那时候她们的心思之复杂,是谁也想不到的。

    营地似乎没什么不同,那几百个大汉还是各司其职,有说有笑,大碗吃肉,大口喝酒,豪爽得就像话本里的将军。

    黑珍珠似乎也与原来没什么不同,她虽仍不理会司空摘星,却忙前忙后地为沈百终端来食物与羊奶酒,似乎已忘了所有发生的事。

    这个时候,谁再看不出她是个女孩子,谁就是天下第一的笨瓜。

    这里当然没有笨瓜,胡铁花虽莽撞一些,却好像也不是太笨的。

    除了笨瓜,大家都能看出黑珍珠眼底的痛苦和悲伤,每个人的喉咙都好像被棉花塞住,说不出话来。

    “你们为什么会带个和尚来?”黑珍珠问道。

    “要审。”沈百终道,“我想借你一顶帐篷。”

    “好。”黑珍珠道,“其实我也有一些刑具,你要不要?”

    “我们好像不会用那些东西。”陆小凤道。

    一有人说话,气氛终于不再沉寂,大家都舒了一口气,那感觉实在不好受,就好像是沉在水底似的,所以他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说起来,恨不得永远不停下。

    “我们本不必用刑具的!”胡铁花大声道,“就让老臭虫去,他最会骗人,哪怕无花不是女孩子,也会被他骗出老底来!”

    “没错,我这就去把那个秃子搬下船来,顺便好好捆他几圈!”

    司空摘星最对不起黑珍珠,他也知道黑珍珠一点儿都不想看见自己,所以一抓住机会就立刻窜出帐篷去。

    等无花被一盆水泼醒时,大家就更舒了一口气,恨不得审他十遍八遍来缓解气氛。

    无花坐在地上,被点了穴道,只有头和脖子能动,可即使是这样,他看起来也还是很优雅,很安静,好像还是那个被天下赞誉的高僧。

    你若只看他的脸,绝不会想到这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渣。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在哪里。”沈百终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