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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神水宫去调查一番,盗取剑谱加上天一神水,罪加一等,神水宫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

    长街上的人群早就散了个干净,公孙大娘和自己的姐妹们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偌大的地方只剩下了陆小凤和沈百终两个人。

    死人是不算人的。

    三妹已是死人。

    陆小凤看着地上的尸体,叹道,“看来我们的棺材又需再订一口了,老板又可以为他的小凰再攒一笔嫁妆。”

    “这件事可以拜托给客栈的老板。”

    “没错,只要银子足够,他什么都肯做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回了一趟客栈,对老板讲完要求后就又离开了,他们已被接连刺杀了三回,虽然这其中有一次陆小凤并不知情,但就算是两次,也已是足够令人重视的次数,加上楚留香他们还没有消息,进入神水宫已是一件很紧急的事情。

    昨日的暴雨实在下得很大,即使雨已经停下,地上也还是积着许多小水泊。

    水泊里倒映着沈百终的影子。

    模糊的黑色影子。

    要到神水宫去,除却黄鲁直说的法子以外,大智大通还给了一种方法,这方法明显比去找什么尼姑可靠得多,只是需要走走水路而已。

    所以陆小凤此时正在店里买皮筏,而沈百终就站在外面等他。

    没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沈百终喜欢发呆,盯着水泊里的涟漪看就很消磨时间。

    喜欢看水泊的人好像不只有他一个。

    还有一个人也喜欢看。

    这个人好像是只是路过,也并不打算看什么水泊,只是她看到沈百终专心致志的样子,就也停下来盯着看。

    她看着看着,就好像发现了水泊的好处,看得比沈百终还认真,竟好像真的觉得这些涟漪很有趣。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水泊很漂亮?”女人问,“就像是银子一样漂亮,而且是那种流动的银子。”

    沈百终并不觉得水泊像银子,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从不会故意不理睬陌生人,也从不会抨击别人的喜好,除非那种喜好会害人害己。

    见到他点头承认,女人竟有点高兴,“你果然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我不是要杀你,一定会免费陪你睡一觉。”

    沈百终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慢慢扭过头去。

    这是一个很瘦的女人,看起来很英气,眉毛很长很浓,人不丑也不美,在五月里,也还穿着一件厚厚的银狐披风,腰间别着一副牌九,一只笛子,还有一面很小的铜镜。

    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沈百终在看她,于是沈百终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子。

    一双绣花鞋。

    紫色的绣花鞋。

    不是红鞋子。

    “你杀我,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绣花鞋”笑了笑,“这倒也不是钱的问题,虽说钱很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来钱的路子岂不是也很重要?”

    “他们答应让你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