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终道,“我不知道。”
“那么我们要去哪里?”
舵手是个普通的中年人,用一根布条扎着乱发,黝黑的脸上布满斑块,这都是他在海上讨生活讨来的勋章,是他比别人要强的证据,所以他并不自卑,面对李寻欢时虽有一点不自在,却并不谄媚。
“我还从没有走过这一条线!”
李寻欢道,“这条线好像只有一半。”
舵手挠了挠头,道,“等我把船开到那里,就会有另外一个人来接替我的。他会开完剩下一半。”
他拿手一指,对着船下道,“也许就是那些小伙子里的一个。”
船下有起码几十个小伙子在搬东西,他们搬的都是在海上要用的食物——淡水和腌肉,甚至还有几十坛酒,几十箱黄金。
这些都是水手。
看来原庄主已把那一位水手藏在人堆里,除了他自己以外,恐怕没有知道他的长相。
他连拍卖用的黄金也已准备好。
这计划不但大胆,还足够谨慎。
船上的货物越多,船也会越稳一点,李寻欢虽然没有出过海,却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就更放心了一些。
沈百终收回望着下面的目光,突然道,“你晕不晕船?”
李寻欢道,“好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
一声吼声传来,传遍了半个天空。
“起锚——”
这声音既粗犷,又悠长,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和海洋的气息,光是听着,就令人嗅到海边咸湿的味道。
船还在江边,水手们的心却已经在大海里面。
“扬帆——”
船这才动了。
李寻欢站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不晕船。”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几乎像一张纸,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
沈百终冷笑道,“身体不好的人,毛病会变多的。”
李寻欢的身体很不好。
就连霍香都说过他还活着简直是个奇迹。
他喝的酒太多,睡不着的夜晚也太多,吃的东西很少,打的架却多。
被沈百终盯上后,李寻欢就从馒头变成了小猪,被一直赶到客房里去睡觉。
替李寻欢关上门以后,沈百终自己也找了一间屋子躺下。
船在摇晃,一开始很轻微,到了后面就好像是一个恶毒的保姆在摇摇篮,想把婴儿摔死。
沈百终躺下以后就没有睡着,他在静静地听,听海浪拍打船身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