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页(2 / 2)

    “是,挖出物证了。”林冬将手机上的图片展示给他,龚勇发来的,带血的衣物和锈迹斑斑的手机。

    放大图片看了看,祈铭点点头:“上车说吧,赶紧过去。”

    收起手机,林冬一回头发现唐喆学不见了,朝远处张望着寻找。只见唐喆学跑到对面卖早点的铺子前,停留了一会拎了堆吃的回院里。

    “我开车,你们俩先吃早饭。”将包子茶蛋油条豆浆往林冬手里一塞,他转到驾驶座那边拉开车门上去发动汽车。

    林冬把塑料袋拎起,问祈铭:“你吃什么?”

    祈铭歪头看看,挑了油条和豆浆。他算是被罗家楠给练出来了,油条泡牛奶,油条泡豆浆,油条泡咖啡,反正只要有油条,泡什么都成。

    ————————————

    散了仨小时的味,那件沾染血迹的外套依旧散发着腐臭。唐喆学路上被林冬塞嘴里俩茶叶蛋,这会蹲旁边闻着臭味,感觉俩鸡蛋在胃里打架。

    编织袋是随处可见的那种,无法提供任何线索,不过里面的东西肯定是凶手的私人物品。外套、牛仔裤,还有件套头衫,另外就是死者的手机,被一堆破棉絮裹着塞在袋子里。

    戴上手套翻看过摊在地上的衣物,祈铭收回手,半蹲在坑边说:“从染血布料上的痕迹判断,我认为符合连凤玲死时的失血量。当时她的胫骨、桡骨都因车体撞击而导致开放性骨折,但没有伤及动脉,而凶手撞击的是她的后脑,所以没遗留喷溅式血迹。”

    “凶手拿了手机,却连夜同血衣一起埋了……”拎起装有手机的物证袋,林冬喃喃自语,“杀人也要拿到的东西,他为什么不留下自己用呢?”

    “应该是怕被家里人发现,问他手机哪来的,他说不清。”唐喆学的鼻子基本适应了臭味,胃里也没那么闹腾了,凑上前伸手翻开外套看内侧的水洗标,“一八零的尺码,说明凶手身高在一七五左右……”他凑近点仔细看了看,语气略惊讶:“嚯,这衣服不错,还有百分之七的羊绒呢,我大学的时候我妈给我买过一件,四千多。”

    林冬也上手翻了翻,有品牌标,不过他不知道这牌子。与唐喆学对上视线,他说:“家境一般却穿好几千的外套,还想用苹果手机……这人的生活环境一定充满让他虚荣心爆炸的因素。”

    “大学宿舍?”唐喆学随口说道,“上学那会,别的是没法比,这烟抽的可是分三六九等,我们宿舍有一哥们开学拖来满满一箱的软中华,哦,那箱子还是范思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