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宵把钥匙扔鞋柜上,走到餐桌旁拉开酒柜,选了瓶白的。想想不对,还是打开拿了瓶啤酒。白的能醉,但还是喝不惯。
他把灯关了,拎着酒赤脚走到沙发旁边,坐在地板上。
啤酒瓶启开的声音叶宵很喜欢。
夜晚总是很安静,有星有月的时候,好像能让人回忆起世界上所有跟美好有关的东西。
叶宵喝了三分之一的酒,烧得他嗓子疼,胸口疼,哪儿都疼。
他干脆屈起一条腿,把下巴搁上去。
叶宵经常想,世界上有多少人,看着星星月亮,往身后捞那么一捞,刀片能把人划得鲜血淋漓,时光之河里什么都没有,连父母的面目都很模糊。
你尽情想吧。
他能听到老天爷跟他说,想一想你有什么好的碎片能捞起来。
你能找到一片算我输。
怎么没有?
叶宵笑了下,往后靠了靠,两臂张开,像国王护住了他的疆土。
他用手掌拍了拍沙发,上面还盖着手工针织的坐垫,浅米色的,跟深蓝的沙发很配。
“这是她织的。”
叶宵说。
“我跟他在这吵过架,他甩门就走了,但老子还是给他做了炒饭等他。”
幸运的是,叶远最后也回来了。原来不是回局里工作,是在门外转了一大圈,闻着香味红着脸进来了。
他还买了份紫燕百味鸡带回来。
叶宵折起右手,拿手掌盖住眼睛。
一片漆黑。
他们都说,叶远家那个小子是他家克星。叶宵从小就听过有人这么说,叶远没当回事,谁敢当他面提一个字会被他削死。叶宵也没当回事。
但兜兜转转,叶宵未来哪天要在那个世界能见他,他要跟叶远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妈的,他们没说错,我真的克。你下辈子记得把我射墙上去。
他喝了半瓶,躺到半夜爬起来了,走到电视柜旁边的立柜,把相框扶起来,黑白相片里那个英俊的男人正冲他笑。
在叶远看来,他这个混儿子天天跟狐朋狗友混在一道,那群人抽烟打架唱k,滑板飙车烧烤泡妞,人生除了这些没别的了。叶宵就在他们中间,还混得不错,想打死吧,又是自己生的,实在没办法。而且人家也没有不上学,学照上,偶尔缺勤上课,考试却从来不缺,在淖西区那套连锁小学初中,叶宵从来没掉出过前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