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枫默然良久,执起酒壶倒酒,神色清清冷冷地开了口:“说不定我想趁朝局混乱,民怨四起之时揭竿而起,重夺天下。若能外联瓦剌,内联旧部,成功的机会还会更大。”他自顾自地点头道:“如今是个好时机。”
我也点头道:“确实是个好时机。”英宗朱祁镇,既昏又暴,可称得上是以一己之力葬送明朝半壁江山,一年后的土木堡之变,就是明由盛转衰的节点。
张丹枫的动作顿住了:“你说什么?”
我把话直接说了出来:“我对今上并没有什么忠君之心,与其坐看他祸害天下,不如你来当这个皇帝。”
张丹枫的神色间已透着寒意,冷笑道:“但当皇帝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知道要起多少干戈?流多少血么?”
我点头道:“是啊,兵锋一起,生灵涂炭,皇帝再昏庸,天下人都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但你有没有想过,他保得住这天下吗?”
张丹枫沉吟着,良久道:“他虽然昏庸,但也没到不明事理的地步。”
你错了,他就是那么垃圾。
如果没有于谦,他分分钟就是个亡国之君。
我摇摇头:“你不是要篡他的位么?如今倒维护起了?”我决定不再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天底下的人,不管皇帝多昏庸,总还是认为他有救的。
张丹枫举着酒杯到面前,举了半晌,却喝不下去了。
“你本以为我会支持你的,是不是?”我道。
张丹枫苦笑:“你如今不就在支持我么?从小到大,我的父亲叔伯,身边的旧部,就在教导我如何复国,你也要我去。”
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是化不开的国仇家恨,却唯独没有野心。我道:“你不想复国……你非但不想复国,还想为大明消弥战祸,还想阻止张周的复辟。你真正想的,是放白鹿于青崖,采秋菊于南山。”
张丹枫目光似已放空,静默许久才叹道:“小兄弟,你果然是我的知己。”
饮完一壶酒,张丹枫便策马离开,不知去了哪里。我留在客栈左右无事,日头上来,我便出去逛街。
自醒来之后,我还没有采买过东西,我买了把匕首,放在袖里以备防身,又买了一些干粮,虽然张丹枫没有说,但我知道,他是不会在这里多留的。
我前两天还一点都不想理他,现在却想要跟他一起走了。
他是张士诚后人,不管他到底想做什么,跟他一起,必定也会碰到数不尽的麻烦,可若就此撇开他,我似乎觉得人生了无生趣。
我暗自轻嘲自己,也许这不过是对他动心的借口。
我又买了一堆胡萝卜,准备给照夜狮子马也开小灶。然后又鬼使神差地,去旁边的成衣店买了一身女装。
原主的那天仙套装我已经丢掉了,这个小地方没有质量那么好的衣服,不过是普通的绸缎,衣袖有些宽,裙子也有些长,如果打斗起来,肯定很碍事……算了,我还是别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