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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