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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的、粉的、红的,世上最纯洁、最可爱,也最热烈的三种色彩交融在一起,形成了这样一件艺术品。

    也只有这样的一只手,才能表达出宝石的奢华与璀璨。

    雷哲轻轻摆弄着这根手指,察觉到简乔想缩回去,便用力捏住对方的指尖。

    “别动!”他嗓音低沉地说道:“让我再看看。”话落还装模作样地拨了拨那枚硕大的贵榴石戒面,仿佛在认真研究它的品相。

    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想好好看看,简乔便只能安静地等待。

    雷哲把这只柔软、纤长、雪白、细腻的手托在掌心,又将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从上到下轻抚了一遍,然后才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这只我也要了。”他爽快地说道。

    “您真慷慨。”简乔赞美道。

    他喜欢这种买东西不问价格,只凭冲动的客人。

    那名交际花满以为戒指是为自己买的,当即便举手说道:“再等等!这个,”她指着柜台里的一枚戒指,“这个应该是红宝石戒指吧?我想看看它可以吗?”

    “是的,这是红宝石戒指。当然,您想看什么都可以。”简乔把贵榴石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的绒布盒子里,然后取出了那枚红宝石戒指。

    雷哲拿起贵榴石戒指,对准窗外的光线查看。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它似乎不那么璀璨了。

    从伯爵先生的指尖退下之后,它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华美的光彩。

    雷哲撇撇嘴,已然对这枚戒指失去了兴趣。

    他把它放回绒布盒子里。

    交际花却把它拿起来,与那枚红宝石戒指并排放在一起对比。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总觉得这枚贵榴石戒指比红宝石戒指闪亮得多,也美丽得多。可它分明是廉价的那一个,不是吗?”她满脸纠结地说道。

    简乔耐心解释:“不,并不是您眼花了,事实上,贵榴石的确比一般的红宝石更绚烂夺目。”

    他把两枚戒指托在手心,置于光线明亮的地方,娓娓说道:“您看出区别了吗?由于色散率更高,贵榴石的光芒会更加外放。光线穿透了它,又被它尽数释放,继而转变为缤纷的色彩。它不是单纯的深红,而是红里蕴着一抹绚紫。它是跳跃的,也是鲜活的,就像一团极致燃烧的火焰。托着它,我恍惚觉得自己的掌心在发烫。”

    交际花看呆了。

    当这枚贵榴石戒指躺在黑色绒布上时,它虽然璀璨,却远远达不到令人惊艳的地步。

    然而,当它被简乔柔软的手掌托起时,这片白皙肌肤的映衬却让它一瞬间活了过来。正如简乔的描述,它开始燃烧并释放灼热的温度。

    它一瞬间就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与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