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面的简乔忽然打了两个喷嚏。
雷哲连忙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身上,抱怨道:“我早就对你说过要多穿几件衣服!你怎么不听我的话?”
“对不起。”简乔捂住鼻头含含糊糊地道歉,然后拢了拢身上还带着一点体温的外套。
现在,他感觉舒服多了。
“这个戒指你喜欢吗?除了你,我觉得没有人能驾驭这种风格。”简乔从保险箱里取出一枚由黄金铸就的,狮头造型的戒指。
狮头抖动着浓密鬃毛,张开遍布利齿的大口,发出无声的咆哮。而它的利齿之间咬合着一块血色钻石。
工匠为了创造它,定然耗费了自己全部的心神,因为它的每一根鬃毛都是细致而灵动的,栩栩如生的脸庞上满带煞气,令人望而生畏。
那颗被狮头咬在口中的钻石,恰似敌人的鲜血,亦或一团地狱之火。
钻石有无色、蓝色、黄色、粉色等颜色。但红色,而且还是如此深邃的红色,在自然界中是极其罕见的。它的价值远超之前的雏菊项链、胸针和帽针。
它才是真正的非卖品。而这个非卖品是简乔准备在临别时送给雷哲的礼物。
但现在,迫于特殊情况,他不得不提前把这份礼物拿出来。
狮子是格兰德的象征,狮口衔着血钻,预示着格兰德的雄狮将咬死一切与之敌对的人。这枚戒指无论是造价、款式,还是寓意,都只有雷哲才配拥有。
只一眼,雷哲就爱上了它。
“亲爱的简,你太了解我了。你拿出的每一件珠宝都是我的至爱。”雷哲伸出手,准备去拿戒指。
简乔却率先握住他的手,轻轻捏着他的大拇指,把戒指缓缓往上套。
雷哲的手很大,而这枚硕大的狮头戒指唯有这样的手佩戴才不会显得比例失衡。
“很好看,”简乔托住雷哲的手翻来覆去地欣赏,叹息道:“它真是威风凛凛。”
“主要是我本人比较威风凛凛,而它吸取了我的力量才会产生这样的感觉。”雷哲毫不谦虚地说道。
简乔眼眸微亮,轻轻点头:“是的,你最威风。”
雷哲咧开嘴,开心地笑了。
“喜欢它你就签单吧。”简乔立刻拿出账单和鹅毛笔。
雷哲行云流水地写下自己姓名,完全不去看金额那一栏。
完事之后,两人回到加西亚身边,而加西亚一只手托着胸针,一只手捏着帽针,娇声询问:“亲爱的,它们哪个更好?我都喜欢,可我无法做出取舍。它们太美了!失去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会为此而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