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酒店,孟钊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洗澡,这几天,他总闻着自己身上有股血腥味儿。
他抱着睡衣、趿着拖鞋往浴室走,陆时琛正坐在沙发上研究药品说明书。
孟钊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扯着上衣后领,将衣服从头上薅了下来。这时,陆时琛也进了浴室。
脱下的T恤牵扯到肩上的伤口,孟钊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陆时琛走过来,帮他把T恤从左臂上褪下来,又拿了上次受伤时买的保鲜膜,缠到孟钊肩膀的绷带处,以防伤口进水。
陆时琛看上去不像会照顾人的样子,动作小心谨慎,生怕牵扯孟钊的伤口。
陆时琛帮孟钊缠完肩上的伤口,看着他问:“用不用我帮你洗?”
“不用。”孟钊立刻道。
陆时琛便也没再说什么,走出了浴室。
孟钊站在花洒下面,冲了一会儿水,温水让他的肌肉放松下来。
在医院时他一直在时断时续地睡觉,根本没心思想别的,到这会儿,他才生出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
孟钊以前是不怕死的,他甚至觉得,如果能跟自己的母亲一样以身殉职倒也不错。所以在那把匕首刺过来的时候,他脑中并没有多少对于死亡的恐惧。
但直到他与陆时琛并肩站在一起,而林麦将枪口对准他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如果就这样死了,他会觉得解脱,但绝不会觉得圆满。他的人生是遗憾的,遗憾之处就在于,他与陆时琛相识多年,但这样并肩的次数却实在少之又少。
孟钊洗完澡,擦着头发走出了浴室。
头发擦到一半,他又犯起了困,索性早早躺到了床上。
他这几天除了吃就是睡,享受着猪待宰之前贴膘的待遇,把之前缺的觉一并都补了回来。
正快要陷入睡眠时,他忽然觉得一种微凉的触感贴到了自己的颈侧,睁眼一看,陆时琛正躺在旁边看着他,两只手指贴在他颈侧的动脉处,在试他的脉搏。
“嗯?”孟钊睡意未消,睁眼看向他,“怎么了?”
“没事。”陆时琛的手指仍旧没有移开。指腹触碰的位置脉搏跳动,那一下又一下的律动让他头一次感受到了“鲜活”这词的意思。
他拿开了手指,片刻后低下头,将脸埋到孟钊的颈侧,用嘴唇去触碰脉搏的位置。
随之,陆时琛察觉到,孟钊颈侧的脉搏律动似乎变快了一些——原来这鲜活的心跳,是会因自己而变化的。
孟钊微微仰起头,颈侧有些痒,有些湿润,陆时琛在用舌尖舔舐他,就像一只在跟同伴温存的小动物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