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有了楚留香受托救人,但他也不知收钱取命的杀手的具体方位。甚至无从确定面前毛驴白衣客的立场,此人为什么要夜间赶路?
池藏风答得简洁,“夜宿何处不重要。此去追债,一旦迟了,欠钱的就跑了。”
想她经营怜花记七八年,合伙人姬冰雁也成了富甲西北的巨富。
胆敢上门打秋风占便宜的人,都好好受了一番和谐·文明·公正的教育,此次拿货不给钱的龙啸云是胆肥了。
“是了。”池藏风补了一句自我介绍,“在下,三也。就是刚刚客栈里众人争论,三爷与香帅谁更能把人搞哭的那个三也。”
楚留香握的缰绳一紧,多谢络腮胡伪装让他似乎全然面不改色。谁眼瞎,说棺材铺老板三爷是丑如恶鬼的?
等一等,别人不知道,姬冰雁不该不清楚,他是怜花记的合伙人。为何在以前通信里,从未纠正传闻有假?
楚留香心有疑惑,但眼下不是解惑的好时候。
没再说话,两人狂奔在土路上。
马儿跑,驴儿跑。
跑了五个时辰,天色到了黎明前的至暗时分。
远处隐隐传来的利器碰撞声,还有随风而来的血腥味。
近了!
要找的人应该就在前方,那就加速前行。
”嗖——”
池藏风骑的毛驴以窜向前,居然把楚留香与他的白马甩开了数丈远。
楚留香默默瞧了一眼白马。
这不合理,他的宝马怎么跑不过一头普普通通的毛驴?难道前面那位有特别的超速技巧?
冷的夜,寒的刀。
空旷寂寥的边陲之地。
马车难掩血腥味。
驾车的李寻欢已经满身鲜血。
接连三日,已与数波要他命的杀手交锋。以一敌百,如今终是力竭。
此时,又有追杀他的人来了。
五名黑衣人从北方而来拦路袭击,五名灰衣人从南而来搞了突击。
“李寻欢,明年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李寻欢,怪就怪你多管闲事,你必须死在这里。“
两个带头大哥不约而同地呼呵。
喊完,场面安静了一瞬。双方心中都在大叫奇怪,怎么还有一批要杀李寻欢的?
“住手!要害人性命,问过我龙啸云手里的兵器答不答应!”
只听一人高声阻止,正是龙啸云以轻功凌空掠来。他的一杆银枪横空出世,准备救李寻欢于危难。
龙啸云刚刚站定,摆出与追杀者大战的架势,却冷不丁地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冷笑,差点让他摔一个踉跄。
只听池藏风喊到,”龙啸云,找的就是你。你大包大揽许下十二口楠木棺材,现在棺材都埋到土里了,货款呢!被你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