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要上课,上午搬东西坐公交摇摇晃晃过去,再收拾一下,可能就太赶了点。
正出着神,一个篮球忽然迎面砸了过来!
不偏不倚,就要砸到孟翩的脸上,幸亏孟翩反应及时,猛然侧身一让,躲了过去。
“捡过来。”
孟翩扭头看去,四五个吊儿郎当、混混模样的男生,说话的是为首的那个,微微昂着头,用下巴指着那球。
那颗球来势汹汹,孟翩一让,早就不知道飞得多远去了,他才不会去捡。
见孟翩不理会,为首的男生嗤了一声,缓缓走了过来。
“孟翩,不记得我了?好歹我们也是初中同学呢!”
他这么一说,孟翩再瞥他一眼,有了点印象。不记得名字了,只记得初中的时候在学校就是个混混,完全不念书,上课睡觉,老师要是批评他,他就站起来和老师对骂。
记得曾经有一节班主任的课,因为学校里规定男生不许留刘海,班主任课上一个个检查,检查到他那里的时候,说了他几句,他护着那宝贝的杀马特刘海,直接要和班主任动手。
可怜班主任一个刚入职不久的女孩子,直接被吓哭了,还是别班老师来拉架劝说,这事才草草结束。
“刘海剪了,没认出来。”孟翩淡淡地道。
混混头子:……
谁还没有个杀马特发型的过去呢?
“哟,还记得我当时有刘海呢?听说你分化成Omega了?”
他一边说,一边探头就要去闻孟翩后颈的味道。
孟翩眉头一皱,又及时躲开了,远离了他几步,眼神冷漠。
“啧,躲什么呢?谁不知道你是个没人要的野种,就算分化成了Omega,以你那家世,估计也没人要吧?不如跟了我,也能享受享受被标记的滋味不是?”
没人要的野种这种话,孟翩从小到大听多了,这话刺不到他,但这混混的态度过于涩情油腻,恶心到他了。
孟翩冷眼看着他,心里在默默盘算。
左右明天外婆就要去江市住个几个月,他也会在七中住宿,短时间内都不会再回来了,倒是不必考虑太多的后果。
“被标记的滋味?”孟翩反问。
“嗯哼!还没人咬过你吧?那滋味,啧啧,简直欲/仙欲死!光是从Omega们的表情上看,我就知道他们有多爽了。想试试吗?”
又有多少Omega被这种垃圾Alpha伤害过了呢?孟翩微微一笑,转身从医院保安室门口的公告栏上,取下一个闲置的夹文件的那种黑色铁夹子。
那夹子看着好久没有用过了,天天日晒雨淋,已经有些生锈,想按一下都要费不小的力气。
眼看徐泽的车缓缓过来了,孟翩笑问:“这么欲/仙欲死的快乐,难道你不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