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上了初中,还成了同桌。
陆时语小时候活泼好动,在家里根本呆不住,像个胡同串子似的,天天在外面疯玩。她大概天生就有领导才能,附近的小朋友都爱找她玩,还都愿意听她的话,久而久之,就成了这片的孩子王。
结果,她去魏家的启蒙班,第一天就被从小练习八卦掌的魏郯给摔翻了。
陆时语特别虎又不服输,那时两人的相处真是一言难尽。以至于每次见他,陆时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魏十三,我们来打一架。
但她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后来,陆时语想明白了。她干嘛老是自讨苦吃,尽管她打不过魏十三,可人从来也没有欺负过她。
所以,从小学高年级开始,两人的关系慢慢好起来。
快点上来。魏郯扭过头催她。
陆时语道了声谢,伏在他身上。她左手不方便,右手圈着魏郯的脖子,安安分分地趴着,一动不敢动。
天已经快黑了,路灯啪地点亮。陆家住的是规规整整的四合院,此刻胡同里很安静,树叶被风吹动,发出沙沙轻响。暖黄的灯光下,魏郯的漆黑短发变成了暖棕色,他侧脸轮廓线极其干净利落,眼窝深邃,鼻梁立体高挺。
陆时语默默看了一会儿,低声道:你放我下来吧,我不累了。
魏郯脚下不停,搂住她膝弯的手又往上掂了掂:没事,我不累。
陆时语是那种骨架很小的纤细身材,看着不胖,但是又有点小肉,背在身上像背着一团有分量的棉花似的。
他目视前方,脚步很稳,背着个九十斤的大活人走了几百米,呼吸声依然平稳规律。
不知道是天性如此,还是从小受到的教育使然,魏郯比起同龄人更加成熟沉稳。陆时语将脑袋轻轻抵在他肩背上,她觉得很安心,就好像可以任凭他带着自己,去往她未知的前方任何之地。
魏郯直到陆时钦买了饭回来,才离开。
油亮咸香的炸酱面,配着糯而不腻的蹄花,一下就挑起了好吃嘴儿的胃。
二十分钟后,陆时语摸摸吃的鼓鼓的小肚子倒在了沙发上。
你今天先别告诉太爷爷太奶奶,免得他们担心。她嘱咐弟弟。
嗯,我知道。
陆时钦看着大字躺平瘫在沙发里一动不动的人,起来,洗漱了。
你背我去,晚上十三还背我回来呢。
我可不是他,别指望我背你。你说你是手伤了,又不是腿断了,还让人家背,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