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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他们的曾经如何未来如何又怎样,至少在五年前,他曾牵着她走过无名的街道,一起上下学,一起坐在地上啃过馒头喝过冷粥,他们风雨无阻的约会过,他们在寒夜里相互依偎过,他们还在漆黑的暗夜里为了活下去一起杀过人

    这些回忆,足够伴他一个人回味这一生,半身沉浮让他渐渐有了城府,可是这个陪他沉浮过的女孩儿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对她用这些城府,她值得他真心相待。

    迟爷,阿狸小姐从水路走定然会遇上危险的,缪斯那样可怕,你都不怕它把你心尖上的女人给吞了?暗浔近来倒是越发老妈子了,自从上一次在凤城暴露本性以后,他突然很难改掉自己这个习惯了。

    缪斯还没有那个胆子,它虽然只是一只鳄鱼,但是却十分忠诚乖巧,我让它吃谁它定然会吃,我让它护着谁它也没有胆子怠慢了,至于你暗浔,在凤城不顾我的吩咐擅自在我的衣物上做手脚,这件事儿我不跟你计较是看你护主心切,但是还是提醒你,记住谁才是你主子。

    迟尽的脸色很差,脸上有黑色的灰却依然遮挡不了他英俊的面容,他斜了暗浔一眼,暗浔跟了他那么多年,主仆情谊是有的。

    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他也知道,但是既然是主子跟下属,那么就该让他记住,谁才是他真正的主子,别忘了本,不然他随时有手段要他的命。

    是,迟爷,暗浔谨记。

    暗浔跪地,他从来没有忘本,谁是自己的主子他心里跟明镜一样,他听从了迟爷的朋友的吩咐完全是想要包住迟爷的命,他自认为对迟爷的心绝对忠诚,但是他没有理由忠诚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主子去送死。

    起来吧,我们走。迟尽看着不远处西装很乱,手边还拖着个拖油瓶一样的白月的男人,那是迟凛,他们迟家的人都天赋异禀,所以他完全不担心那老匹夫的死活,迟凛站在不远处,衣衫褴褛,难得的见到这个从来衣冠楚楚的男人这样失态的模样,思及此,迟尽蓦然勾起了唇角,一扫刚才的颓靡,眼底的幸灾乐祸不要太明显。

    你这个臭小子,给老子站住,那个女人到底什么来历你要这样护着她?

    迟凛一把把原本晕厥过去被他从火海里提出来的白月给扔在地上,然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走冲着迟的方向过来。

    不是说过了吗?她叫乔狸,是我的初恋女友,是我的人,炸的也是我的古堡,摔的是我的瓷器,毁的是我的画,这一切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你别想找她麻烦,顺便给你说一句,我现在不再是可以由着你们这群老匹夫指手画脚的公子哥儿,所以不要再妄图安排我的未来,你已经没有了这个资格。

    迟尽慢条斯理地道,眼睁睁看着眼前的老男人被气的一副要怒火攻心模样,眼底的张扬笑意确实越来越大,像是个病态的小丑,五年前他是任人摆布的布偶,现在他是有血有肉的王,他的能力让他有绝对的资格狂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