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张牧捧着一筐细木棍,离宋捡近了几米,他的眼皮就翻上来了,很慢,很阴冷的样子,死死盯住别人的一举一动。
宋捡只顾得高兴了。有活儿干,等于马上要有裤子和鞋。接下来几天他都在帐篷里忙,筐里有一把锋利的短刀,他用它把细木棍的两端削尖。尖到扎一下都能出血。
这些木棍,会用来做营地边缘的简易防线,踩一脚会受伤。
男孩又叼着肉回来,从前会找一个隐蔽角落啃生骨肉,还不习惯自己有了帐篷。他经常因为看不到宋捡着急,跑了几圈才想起来,那匹狼比较笨,喜欢躲在帐篷里。
可宋捡会把吃不完的肉留下来,放到饿了的时候用。男孩很不明白,狼群没有存食物的习惯,大家一起捕猎,靠等级高低分食。完成击杀的狼能获得部位比较好的肉,但第一口、最新鲜的血肉,一定是头狼的,不能抢。
宋捡要是跟着去捕猎,肯定是什么都吃不上的那一匹。男孩钻进帐篷,几匹即将生产的母狼窝在宋捡旁边,宋捡正用短刀滑木棍子,每一下都很用力。
“捡。”男孩打来了水,把铁皮水壶从脖上摘下来,“捡,在做,什么。”
“削棍子,做完了我们就有鞋啦。”宋捡可想他了,扑过去舔舔。
男孩觉得这是对自己打回水的奖赏,抱着宋捡倒下和狼并排贴贴,可是还想将宋捡身上那层布料扒掉。
“狼,不需要,穿。”他对宋捡说。
宋捡才不脱呢,他才不要光着屁股躲在帐篷里。“小狼哥,我对你是不是特别好啊?”
男孩的表情很凝滞,说话都是慢半拍的。“捡,好。”
“那我们以后就特别好了,你可不能扔下我啊。”宋捡继续舔,小帐篷里有水壶,有昨天存下来的肉干,还有一把锋利的刀,他非常满足。
男孩不懂宋捡的想法,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狼群里。食物越来越少,头狼带着狼群去越来越远的地方捕猎,他尽量吃很多的熟肉,让自己快速强壮。每一匹公狼都想当头狼,他也不例外。
成为头狼,保护所有的狼。男孩把这个当目标,每天学习捕猎,终于,他分到了一条鹿腿,是头狼特意让他吃,因为这个猎物是他扑倒的。
肚子被鹿踹了一下,男孩忍着疼,叼着鹿腿往回跑,离帐篷还有十几米远,听到了帐篷里的尖叫。
宋捡的声音。
男孩扔掉了鹿腿,冲刺过去。
“啊!啊!”宋捡正在地上翻滚,两条小细腿疯狂地倒腾,踹毯子,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手指有一道伤口,是刚才不小心自己割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