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苗憋笑。
嗯?杜兰坤召唤了一声,卷毛立刻正襟危坐。
杜兰坤对书苗努努嘴,垂眼盯着他:带我徒弟好好玩,她想去哪想见谁,你尽量满足。
好好好好的!
那成,走吧。他利落的起身,往餐盘回收处走去。
书苗和卷毛对视一眼,暗搓搓的带着喜意,仿佛劫后余生,两个人端着盘子乐颠颠的跟在杜兰坤身后,活像幼儿园小盆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比较忙
有个活动,然后累得脑壳痛,只能争分夺秒反正我人在这,跑不了,嗯
☆、别当颜狗
书苗对于魔都中有一种非一般的恐惧。
这个城市对她来说太密集了。每次站在魔都的车水马龙或者地铁换乘途中, 她总有一种迷茫到自己要汽化的感觉。
更不幸的是作为一个外地人她一般去魔都, 总是会去参加那种比魔都平时还要挤一百倍的那种活动,什么漫展、影展、游戏展
一提到魔都, 她脑子里就一阵发白, 然后开始不断的浮现出人,挤着的、走着的、站着的
所以当她走出火车站看到接站处那儿有个帅气的小伙子举着一个ipad pro, 大屏幕上过着字幕:欢迎宋女士和励女士时, 几乎是热泪盈眶的。
接站小哥很年轻、很韩(版)帅、很热情,看到迎面走去的某美艳皮装御姐时眼睛一亮,摘下墨镜伸手:请问是宋小姐吗?
励亮啪一个转身, 利落的露出后头矮半个头的宋书苗:这个是宋女士,我是励女士。
哦。小哥看到书苗, 晃了下神, 一时没忍住坍塌的嘴角,转头又热情的笑起来,你好宋女士, 我姓丁,你们可以叫我小丁,但请千万不要亲昵的喊我小丁丁。说到这,他顿了顿, 似乎在等两位女士自然而然的将瞄向他某不可描述部位的目光收回来,才体贴的继续道,这几天我全程负责你们的活动,随叫随到, 请问现在去酒店还是有别的安排?
励亮看了书苗一眼,书苗耸耸肩,她便打了个响指:先去酒店,累死了。
是是是,坐火车很累的,来请让我来小丁很殷勤的过来,将ipad放进一个很洋气的牛皮双肩包里背着,殷勤的帮她俩拖行李。
两人都没客气,看他一左一右拖着两个箱子大步往前走。
你那个庄总比他帅不?励亮偷偷问书苗。
书苗很果断:庄总那种帅,电视上看不到。
瓦擦!励亮挺惊讶。
小丁是那种时下流行的长相,白嫩,瓜子脸,桃花眼,个儿高潮男头还一身黑大衣,脖子上挂个骚红的耳机,走出去玩街拍都有人信,这时候拖着两个行李箱就有小姑娘偷看。他越发自信昂扬,走得意气风发,励亮看起来是阅人无数的形象,这时候都有些惊讶了:不愧是娱乐公司的员工啊司机都这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