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总而言之。
混沌的所有凄惨心情、过往心境,它对旧情的怀念,对凶剑的和善。
以及那桩桩件件过往云烟的细枝末节。
追忆来追忆去,不过是为了说一句。
——“这凡间有何值得留恋?只要你相助于我,待我获得力量,取代天道,从此你的名声将响彻天下。”
如此这般,凡是有一二野心的人,难免被说得动心。
只可惜谌引不过是把剑。
他也没有一二分的野心。
是以谌引应他:“本座之名,难道还不够响彻天下?人人皆道本座嗜杀成性,无情无义,丧心病狂、不分是非,这样的名声本座都受得,你许诺的那些名声,又有何意趣?”
混沌便问:“让世间万物皆知你的强大,臣服于你,对你而言,竟无半分吸引吗?”
谌引也极配合地思考了两息时光。
他颔首以答:“你说得不错。他们如此说,只因本座的确有嗜杀成性、丧心病狂的能力。这般,也算这世间万物已然知晓,本座究竟是如何强大。”
逻辑,当真是无懈可击的逻辑。
混沌也被他的这番话震住那么一瞬。
混沌道:“你既不求名声,可又有什么别的想求?”
这话正正敲在了谌引心头。
他顿了顿,偏首侧身,目光静静落在了衡瑶光的身上。
也许有千言万语想说。
人皆有贪欲执着,也许剑也难免染上红尘。
谌引忽而道:“还未问你,为何要劫走本座的爱徒?”
103.
于谌引心中,魔修虽说还未正式向衡瑶光拜师,但看衡瑶光的态度,这魔修必然是板上钉钉的首徒。
为了拉近与美人之间的距离,谌引自不介意早些认下这个徒弟。
他想得不错。
只纪孟时站在衡瑶光身边,大受震撼。
有的剑修。
别的话语尚能听懂,可混沌口中“谌玉”两字一出,就满脸迷茫。
纪孟时低声问:“混沌怎么也叫他谌玉?”
“他苏醒之时不也如此称呼自己?”
细细想来,倒也的确如此。
但纪孟时也自有一番道理。
纪孟时说:“……我没当真。我还当他对你情根深种,所以发疯了也还记得你。”
一语落音,衡瑶光睫羽微颤,缓缓抬起了眼帘。
衡瑶光笑道:“那承你吉言。”
104.
混沌劫走魔修的原因,远不是什么为了见到纪孟时,更不是为了要见衡瑶光。
它之所以做出此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