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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总而言之。

    混沌的所有凄惨心情、过往心境,它对旧情的怀念,对凶剑的和善。

    以及那桩桩件件过往云烟的细枝末节。

    追忆来追忆去,不过是为了说一句。

    ——“这凡间有何值得留恋?只要你相助于我,待我获得力量,取代天道,从此你的名声将响彻天下。”

    如此这般,凡是有一二野心的人,难免被说得动心。

    只可惜谌引不过是把剑。

    他也没有一二分的野心。

    是以谌引应他:“本座之名,难道还不够响彻天下?人人皆道本座嗜杀成性,无情无义,丧心病狂、不分是非,这样的名声本座都受得,你许诺的那些名声,又有何意趣?”

    混沌便问:“让世间万物皆知你的强大,臣服于你,对你而言,竟无半分吸引吗?”

    谌引也极配合地思考了两息时光。

    他颔首以答:“你说得不错。他们如此说,只因本座的确有嗜杀成性、丧心病狂的能力。这般,也算这世间万物已然知晓,本座究竟是如何强大。”

    逻辑,当真是无懈可击的逻辑。

    混沌也被他的这番话震住那么一瞬。

    混沌道:“你既不求名声,可又有什么别的想求?”

    这话正正敲在了谌引心头。

    他顿了顿,偏首侧身,目光静静落在了衡瑶光的身上。

    也许有千言万语想说。

    人皆有贪欲执着,也许剑也难免染上红尘。

    谌引忽而道:“还未问你,为何要劫走本座的爱徒?”

    103.

    于谌引心中,魔修虽说还未正式向衡瑶光拜师,但看衡瑶光的态度,这魔修必然是板上钉钉的首徒。

    为了拉近与美人之间的距离,谌引自不介意早些认下这个徒弟。

    他想得不错。

    只纪孟时站在衡瑶光身边,大受震撼。

    有的剑修。

    别的话语尚能听懂,可混沌口中“谌玉”两字一出,就满脸迷茫。

    纪孟时低声问:“混沌怎么也叫他谌玉?”

    “他苏醒之时不也如此称呼自己?”

    细细想来,倒也的确如此。

    但纪孟时也自有一番道理。

    纪孟时说:“……我没当真。我还当他对你情根深种,所以发疯了也还记得你。”

    一语落音,衡瑶光睫羽微颤,缓缓抬起了眼帘。

    衡瑶光笑道:“那承你吉言。”

    104.

    混沌劫走魔修的原因,远不是什么为了见到纪孟时,更不是为了要见衡瑶光。

    它之所以做出此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