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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有打算收养中也的。也不意外聪明的乱步会知道我这么想。

    我说过了,中也酱可爱,但是个笨蛋。

    虽然也和他生长环境有关啦,一群小孩子为了生存团结在一起,能够提高很大的生存率,在贫民窟里小孩子会遇到比大人要更多更多的危险,尤其是像中也那样长得格外漂亮的小孩子。

    不止器官会被买卖,想把他卖去什么肮脏地或者恶心变态手里的人,总是不会少的吧。这么想想,明明预想到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却没有将他拉出来,是不是太过分了?

    恩,说不出的,女性的直觉吧。就觉得对中也来说,是有能力应付这些事情的,莫名其妙的自信,而且对方也不会离开小团体的。

    他对那个小团体感情有些复杂,应该是格格不入吧,和一群三观不合的小鬼待在一起,或许等他长大点就会发现到这个问题并自己离开,但现在他还是个小孩,一个会依赖的小孩。

    那么倔强的小鬼,是不会乖乖跟我走,被我收养的。

    算了,一个笨蛋小鬼,我才不要操心呢!我心里这么想着,又堵着一口自己也说不通什么滋味的气。

    返回现实,养一个乱步弟弟已经很吃力了,就算经济条件以后会上去,我也不具备条件再养一个啊,小孩子养起来很费钱的,吃的喝的穿得住的,经济上去就要提升相应档次,还有教育啊出路啊之类的。

    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操不完的心。说到未来的出路……

    我偷偷看了一眼乱步。中途从警校辍学,学历基本没什么竞争力,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日本,他的未来让我有点担心。诚然乱步很聪明,可白手起家对他来说简直地狱级别吧。

    总不能让乱步长大后找工作,还得去茫茫人海找到一个伯乐吧,我可是很清楚的,乱步的性子不是能安定做着普通工作的人,就算是做侦探,也会挑剔客户送上门的案件。

    “哇~姐姐要给我买一家侦探事务所吗?”

    乱步从地上跳起来,手舞足蹈的欢呼着。

    我脑子里刚起的想法,在乱步嘴里瞬间变成了确定项。捂着胸口,有点难以呼吸。

    你知道成立一家侦探事务所多花钱吗?还有帮你处理因为不喜欢无聊案件,还有无意间得罪人后的,帮你善后的配套律师事务所,要花多少钱吗?

    呜呜呜……武内先生说等我的小说登上报纸后会有分成给我,我如此开始数着手指算算自己会拿到多少。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我,在心里想出了理想的巨额数字。

    然后我摸了摸自己这张厚脸皮。

    呸!想peach呢,别做梦了,只要有我今天拿到的稿费一半就该心怀感激了!

    #——#

    中也:我没有想过她会收养我……我只是觉得……她和我有点像……被困住的……强大的……如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聚在一起的碰瓷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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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让聪明的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