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捕捉得正好,哪怕屏幕碎得不忍直视,定格的画面依然美得动人。
陆遐满意地扬起嘴角,眉间那股烦躁气逐渐消散,拿着手机一路走一路拍,沿途各种细小的、常人很难察觉到的风景都被他拍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虽然中午和晚上的饭都还没有着落,投出去的稿子和照片也石沉大海,上了个野鸡大学读了个垃圾专业,学了四年学成个半吊子,身无分文一事无成。
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有句话怎么说得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陆遐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斯人”。
不过很快他就被现实狠狠地打了脸。
杂志社的编辑给他打来了电话,退回了他的投稿,理由是他写的东西太黑暗了,完全不像是正常人能写出来的,愤世嫉俗到让人怀疑他是个反社会。
陆遐听到一半就挂了电话,对着手机恶狠狠地骂了几句,还嫌不解气得把地上的小石子踹飞。
凡人不懂天才的境界,有才华的人注定是孤独的。
可是天才也要吃饭。
他现在连饭都吃不起。
陆遐走了许久才终于走出这片有钱人住的区域,精疲力尽地靠在树干上等绿灯。
他热极了,汗水顺着发梢滴落,脖颈上湿淋淋一片,看上去像是刚从水里出来一样。
天色将暗未暗,暮色为所有的建筑物披上了一层耀眼又落寞的光辉。
不远处就是他最熟悉的街道,依稀能看见破败不堪的筒子楼,扑面而来的风带来隐隐约约的油烟味,这处市井之地唯有在夜晚来临时才会鲜活起来。
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穿过一条条曲折狭窄的小巷,闻着那越来越浓郁的饭香味不停地咽唾沫。
他这一天几乎没怎么吃过东西,饥肠辘辘,饿到前胸贴后背,被王叔家的灌汤包勾走了魂,脚不听使唤地走过去。
他是包子铺的常客,王叔熟稔地跟他打了个招呼,满是肉的脸上笑容憨厚:“小陆还要一屉灌汤包吗?”
“……”
陆遐的喉咙滚动一下,视线艰难地从灌汤包上转移,盯着脚尖沉默地摇摇头,然后逃似的离开了。
“哎……这孩子。”王叔还没反应过来,无奈地笑了声,一转头目光又对上另一个人,热情地招呼道:“你要吃点什么吗?”
……
陆遐住在巷子最里面的筒子楼里,昏暗潮湿的楼道不见天日,终日散发着一股难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