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走就是一个多小时,陆遐饿得坐立难安,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打算在外面吃完再回来。
直到暮色渐起,陆遐趴在桌子上即将入睡,门才被重重推开。
“快来快来!累死我了!”
傅致扬身上似乎总有用不完的精力,一进门就把安静的空气搅地热热闹闹,他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额头上全是汗珠,黑亮的眸子里神采奕奕,把袋子往地上一放,松了口气:“这破地方可真够偏僻的,唯一一家超市还破破烂烂——你看,我买了好多东西。”
陆遐饿得有些烦躁,直勾勾地盯着他:“我的饭呢?”
傅致扬无视他要吃人的眼神,自顾自地把地上一个袋子扒拉开,露出一堆锅碗瓢盆。
“厨房里的锅都生锈了,我买了新的,以后做饭用。”
“还买了菜,我也不知道那些菜叫啥,都买了一点,你看哪些能吃……”
陆遐的脾气忍到了尽头,火大地嚷嚷道:“要做你自己做,老子不伺候,滚开。”
他说着一把掀开傅致扬,气冲冲地冲出家门,去王叔的包子摊吃了顿蟹黄灌汤包。
这片地说大不大,又多是些爱说闲话的人,街坊有什么新鲜事一定会传得人尽皆知,陆遐一口包子还没下肚,王叔就凑过来问:“听说你家搬进去一个人,谁啊?”
陆遐一想到自己以后要跟那混蛋共处一室,心里的火就蹭蹭往上窜,没好气道:“一个神经病,脑子被门挤了,以后见了他记得绕道走。”
☆、第十六章
陆遐吃饱喝足,本想从兜里摸根烟,手指却碰到了另一样东西,掏出一看是那张饭店招聘的广告。
广告设计得花里胡哨,还有不少错别字,陈墨皱着眉仔细看了一遍,见饭店地址离这不算太远,当即决定过去看看。
天色渐晚,华灯初上,大马路上人来人往,繁华热闹的夜生活即将开始。
陆遐沿路缓慢地走,途径几处酒吧和KTV,鼓动耳膜的音乐和沸腾人声透过玻璃门传来,陆遐神使鬼差地停住脚步看了几眼,衣着靓丽的年轻人先是好奇地打量他,而后略带不屑地别开眼。
他站在灯火阑珊处,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身上穿着地摊上买来的T恤,牛仔裤洗到发白,鞋底甚至有些脱落,从上到下大概也只有脸还说得过去。
偏偏那张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被阴影笼罩,看起来寥落又阴森。
陆遐受了几道冷眼,毫不客气地瞪回去,充斥在眉间的阴郁把那人吓了一跳,回头啐了一口:“神经病!”
陆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种喧嚣的地方停住脚步,他摇摇头继续往前走,觉得自己真有点神经病。
直到脚底被石头硌得快受不了了,那家饭店才出现在视野中。
陆遐身上其实带着不少钱,那个姓傅的人是混蛋了点,出手倒是阔绰,交完房租后还省下不少,但陆遐穷惯了,有钱也舍不得花,本可以打出租车五分钟就到,他硬是走了半个多小时。
饭店门头看起来挺惹眼,闪烁的霓虹灯映在陆遐眼底,他看了眼店名,确定没走错,推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