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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施阅看惯林斐卫衣牛仔裤,宽松随意,乍看这一袭显身条的西装,与往日对比强烈,好几秒愣神。

    林斐身高不算高,胜在少年那种清瘦感,深蓝色的西装用料讲究又轻便,线条明晰但不硬朗,英气勃勃,勾勒腰身削瘦显眼,配的是条略修身西裤,露着的脚踝干干净净,整个人金贵又漂亮。

    他依旧站没站相,两手抄在裤子口袋,浑然不觉自己好看,“傅叔叔,能走了吗?”

    傅施阅盯着他瞧一阵,略一沉吟,决定以后要好好捯饬他,“差个领结,我帮你挑还是自己挑?”

    林斐走到亮着橘色灯光的橱窗,回过头看眼傅施阅,“我想要和你领带情侣款的领结。”

    明亮直白的视线,像是一汪泉水流进傅施阅心里,他不受控制地扬起唇,起身在橱窗挑一支简约黑色真丝领结,搭在林斐脖颈,修长的手指穿梭,有条不絮地打一个漂亮的蝴蝶式领结,边沿镶了细微的银丝,灯光下隐约闪着光,如同点睛之笔,看着模样更精致了。

    老板嗅到恋爱的粉红气息,笑着说:“哇!你们两太恩爱了!”

    林斐笑的像个沉浸在幸福里的小狐狸。

    如果这是一场殊死搏斗,眼前这个男人掌控他的命脉,身怀利器,恃强凌弱,他深陷其中,无能为力,只有认栽一条路。

    昨天的契机令林斐看到了胜利曙光,言语会欺骗,可心跳和身体反应不会骗人。

    傅施阅是那么的喜欢他,喜欢到不择手段,毫无人性,这种喜欢就像是用鲜血浇灌出的黑色花枝,冰冷幽暗,绝望恐怖。

    阴暗见不得光的感情,也是感情,如果感情能受理智控制,这世界根本不会有战争。

    这份喜欢就是林斐的护身符,他身上的那股狠劲令他豁出去了。

    要将锋锐的刀刃变成红色玫瑰,凶戾的豺狼心甘情愿套上枷锁,金制的囚笼变成向上攀登的阶梯。

    他依旧害怕,一想到傅施阅那天看他的眼神,不寒而栗,一定要离开这个男人,唯一的办法是让自己变的足够强大,有足够的实力解脱。

    在那之前,林斐不能露怯,不能让老虎觉察到伸进喉咙里的手,他喜欢温柔从容的傅施阅,同样真心实意想离开,半真半假,才能乱花迷人眼,难以分辨。

    IT圈的晚宴很无聊,干这行费心神,无论多少岁,一眼看上去都像三十四十的模样,没有秃头发发福算老天保佑,傅施阅不喜欢与人握手,很少参与这类业内交流。

    但业内对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是因为科锐声势浩大,技术牛逼,国内在科技这一行发展起步晚,顶尖的高新技术占不到甜头,科锐算作一枝独秀,做到全球顶尖,外汇赚的比人民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