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页(1 / 2)

饭后,连城璧的父亲仿佛掐着点派人来的,直接要带着他去马场,又带话给庄主夫人,请她备一份厚礼捎带过去,他要送人。

    庄主夫人看着那小厮:“怎么是去马场,今日不练剑了?还有,礼是准备送谁家,一个个给我说清楚了。”

    小厮低头一礼回道:“回夫人,庄主今日准备带少庄主修习骑术。”

    庄主夫人点点头,想起前几天她夫君提过这事儿,不过苦于找不到名驹而搁浅。

    她饶有兴致问道:“怎么,庄主买到了千里马?”

    小厮咽了咽口水,笑道:“自然准备了好马。夫人,那可不只是千里马,庄主说了,那马似乎和汗血宝马差不离呢。”

    “哦。汗血宝马?”即使不懂骑术,也知道汗血宝马的威名。尤其是江南地界,马场极少,好马更是难得,千金买马恐怕都有价无市。

    连夫人这下满意极了,连声道:“不错、不错,只有汗血宝马这样的好坐骑才配得上我儿。”

    又听那小厮继续说道:“夫人,那匹汗血宝马并不是庄主买到的,是咱们新搬来的邻居送来的,说结个善缘。庄主推脱不过,又极为喜欢这宝马,所以想请您备一份厚礼,去答谢一番。”

    “新邻送的?”连夫人有些惊讶。

    她尚未接触过这新邻居,也不知道人家做什么的,出手这般阔绰,也不知有何目的。

    “你们可见到这家主人没有?”

    “回夫人,并没有,只见到他们家管家。”

    若只是想结个善缘,倒是不必如此破费。送汗血宝马这般贵重的礼物,难道对方是别有所求吗?

    连夫人心里各种思忖,最后还是背了一份厚礼。百年的老山参拿了两对,陈年的佳酿装了一车。压轴的礼物是一柄剑,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却也削铁如泥。

    收拾妥当,让管家去回礼,这才让人领着连城璧一起去了马场。

    远远的,连城璧就看到了那一匹汗血宝马。

    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在阳光下隐隐约约泛着银色的光芒。马身矫健有力,且又比寻常的马多了几分优雅,看起来甚是惹人喜爱。

    连城璧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匹宝马,连它的名字都想好了。

    “不如叫它银翼罢。”

    银翼是一匹好马,疾跑如风,快如闪电。不仅仅连城璧喜欢它,连时家的两个小少爷都眼馋许久了。

    知道这马被送了人,时家的小少爷们都不高兴。

    时鸣哼哼的看着自己的娘亲:“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话,明明答应把那匹马留给我的,就算不给我那给我哥哥也行,怎么能便宜外人呢?”

    他一歪头,很是任性的说:“我不管,必须得把那匹马给我要回来。”

    “你这孩子,瞎胡闹。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而且,这是你祖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