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页(2 / 2)

    就是取材自这本书,里面讲述了一位变态杀人狂房东,杀死租客分尸,藏在活动墙里,最后房东失踪,警察在别墅里发现十二具骸骨,并全国通缉房东,但房东却人间蒸发,直到小说结束都没有被发现。

    一个感觉没头没尾的故事,通篇充斥着作为实习警员主角的脑补与猜测。

    文笔不错,但故事很无聊...

    蔡瑜觉得放下这本书,又随手拿起助理买来的南三骏的其他小说,结果,这一看彻底入迷了。

    《三重循环》《狱坟》....

    他花了大半天,看完南三骏的几篇中短篇小说,个个精彩纷呈,只能说不愧是出版小说家的笔力,脑洞大,文笔棒,且完全不水,故事情节安排的跌宕起伏。

    难以想象,这样一位作者死前的遗作,风格竟然与过去截然不同,可明明遣词造句,某些地点角色的形容习惯,又如出一辙。

    阅读完南三骏的小说后,蔡瑜隐隐感觉到一丝丝不对劲。

    可这时候的他,还远未知道,这一段往事,将引来多少令人类惊惧的事物。

    ..............................................

    邪神料理店,仓库。

    “好像还....还挺帅的?”

    林鹤挠挠脸,他正对着的镜面中,映照出一只身穿中世纪古典宫廷礼服的章鱼怪,它带着纯黑色的小礼帽,触手里还卷着一根英伦绅士拐杖。

    感觉自己这风格就像是夜访吸血鬼里,温文尔雅又迷人的暗夜贵族。

    虽然他嘴上自谦的说着有点帅,但内心却觉得,自己简直帅爆了。比那身只能在鱼缸中自嗨时,穿上的粉白色女仆装,这身蓝色品质的暗夜魅惑,简直性价比高到不行。

    “煤球,你说我这身怎么样?”

    煤球吹捧道:“帅裂苍穹,也无法形容您的美丽。”

    泡泡也适时的称赞道:“礼服衬托出您挺拔的身材,黑色小礼帽凸显出您圆而粉嫩的脑袋,我敢打赌,您穿上这身,无人能把视线从您身上挪开。”

    除了还在扫鸟屎的大眼,泡泡和煤球,从头到脚把他吹捧的浑身舒爽,只想走出去炫耀下自己的新服装。

    不过考虑到如果实在现代都市中穿着身走出去,估计会有人把他当成cos,不然就是表演舞台剧之类的。他便把世界切换到新世界——魂与血之神,这个新的世界,不就正好是19世纪的英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