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大堂之内,刘大人一字未成提过嫌犯宋氏,也无人提及宋氏自首,这只腕镯的现身,从头到尾,与宋氏讹诈案无关。王大人,你是从何处听来的自首之说?或者,臣把事情的逻辑捋得更直接一点,如果罪妇宋氏有投案自首悔改之心,她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她应该有常识知道,赃物要交付巡衙,或者,她可以上缴给提刑司,再再次,她总认得府衙大堂吧?没有,一次都没有。腕镯突兀地出现在与案情毫无关人士,掌管民籍的刘大人手里。正常逻辑下,产生的第一个疑问就应该是:罪妇宋氏与刘大人私交如何,他们之间的利益瓜葛有多深?刘大人,在这其中是如何角色?
现在,我更想问一下,王大人在这件事里,是怎样介入的?作为一个中枢官员,大人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王大人凭什么不怀疑刘大人意图行贿太子的嫌疑,凭什么不质疑宋氏讹诈珍宝的犯罪动机,反而一口咬住受害一方的我?本官纵然有千般失礼之处,至少一点毋庸置疑,我的腕镯确实是被那宋氏巧取豪夺,欺压讹诈,众目睽睽抢去的,王大人没有询问一下受害方前因后果,一开口就替抢劫犯鸣投案自首之冤,你怎么做官的?”
听到这里,在座诸位重臣心里都明白,那罪妇大约知道自己踢到铁板后,想选个体面的方式服软告饶,私了走人情。平心而论,这种事常见,官不举民不究就算了,但这次摆明了算计到水清浅的头上,那只小飞天岂是好相与的?不走正规流程被人捏住小辫子,还有啥立场喊冤。水清浅把规则律法玩转指尖,他要死磕,别说一个山野村妇,就是公堂之上五品御史大人不也被质问得哑巴吃黄连苦说不出?
水清浅,“那位刘大人平白得了如此一位珍稀之品,转天面见太子殿下时,就把腕镯赠送给太子殿下了。”
水清浅,“如果是投案自首,刘大人为什么没有把此赃物送去提刑司?他没把物证交付巡衙,府衙,更没试图联系我这个失主,直接把价值二十万金的腕镯送给了殿下。王大人,你管这种行为叫拾金不昧?还是该论——意、图、行、贿!”
“投案自首,呵呵,”水清浅对着御史台方向一笑,明明眉目如画的一张脸,生生笑出一股寒天雪地,刀风割肉的刺痛感,“我一贯尊重御史台风闻奏事的权力,我也理解御史台大人们,因为消息不畅、供词片面等等因素,可能造成的认知偏差,会有误会产生。但在风闻奏事前,为官操守,任何一位负责任,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御史大人是不是会辨别一下消息的合理性和逻辑性?是不是会问一句,事情发展有没有符合世俗常理,符合律法规范?如果王大人有经过正常思考,有一点为官素养,也不会连这样的基本判断都做不出来。鹦鹉学舌,人云亦云,那跟信口胡言,无事生非的街坊大婶有什么区别,你凭什么穿这一身官袍,为天地立心,为民请命!?”
振聋发聩,这是字面的意思。
水清浅把发育完全的声音经胸腔共振传出来,声音仿佛不高,但三十尺内,人人都被震得头脑一清,一字一句听得一清二楚,深深刻在脑海里。话落片刻间,整个大殿落针可闻,寂静到仿佛耳朵产生了耳鸣。
反应最快的一圈老狐狸精重臣回过神以后,小眼神开始往石恪身上扎,真是亲孙子,如假包换的,当官一世,谁身上不背几个弹章,听听就得了。偏水清浅初生牛犊,生平第一个弹章背身上,就敢针尖对麦芒直接踢馆御史台,炮轰御史王大人的为官操守,更要命的是还真被他拿捏了,句句在理,逻辑通顺。凭他这一番话,把御史王大人的操守直接踩入泥里,这仕途,怕是十几年都缓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