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您的做法太张扬了。”罗伦一边整理东西一边说:“我感觉廖少爷可能不会喜欢这种高调的追求方式。”
慕戎表示同意,“你说得对,宁宁是个尊德守礼的人,他一向洁身自好,必然不会愿意出这种风头。”
“那少爷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因为——”慕戎停下手上的动作,苦恼地说:“宁宁实在是太出色了,喜欢他的人也太多了。”
罗伦心道:原来这些少爷您都知道?
“宁宁一年级的时候,陆战装甲系的菲林斯就给他递过情书,那时候宁宁才多大啊?混蛋菲林斯好不要脸,要不是他已经毕业了,我非找他算账不可!”慕大少关掉光屏,恨恨站起身,“所以现在我必须摆出姿态,以震慑那些潜在的威胁。”
菲林斯罗伦也是知道的,那人跟他们同年级,读完六年级就直接毕业了,目前好像在北冕军团服役。
然而递情书这种事情,自己都没听到过一点风声,少爷怎么知道的?
难道过去他那些对廖宇宁爱搭不理的姿态都是假的?
慕大少还在继续诉说自己的担忧,“另外,学院里还有一个廖宇宁粉丝论坛,里面全都是宁宁的仰慕者。”
说起这个粉丝团,慕戎的语气稍微和缓了一些,因为上辈子正是多亏了这个粉丝论坛团的存在,他才能收集到那么多廖宇宁的影像资料。
罗伦承认他们家少爷言之有礼,廖宇宁相貌出众、品学兼优,加之还有一个战神子孙的传奇身份,确实很受欢迎,那个粉丝论坛他也略有耳闻,主要由一些崇拜廖宇宁的学生组成。
“可是少爷,如果您的做法会使廖少爷不悦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
追求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得到正主的好感,其它都是细枝末节。
“我知道。”慕戎点点头,“所以我已经订好了鲜花,准备明天早上当面向宁宁致歉。”
罗伦:“鲜花?”
“原产黎明星的金萼蔷薇,再搭配帝国象征的银梣叶,宁宁会喜欢的。”慕大少转身看向窗外的夜色,顾自畅想着美好的未来,“他那么宽宏大度,一定能够体谅我的心情。”
第二天早上,廖宇宁打开房门,看到慕戎穿着一身白色学院礼服,手捧鲜花走过来。
帝国军事学院一共有两款礼服,黑色用于庄严肃穆的场合,白色则用于庆典活动。学院里一向有穿着白色礼服去求婚的传统,这款礼服被热恋中的人们所青睐也是有原因的,挺括垂坠的材质、修身合体的剪裁,搭配经过训练的年轻身材,英气勃发与浪漫优雅兼备,总能呈现出最好的效果。
慕戎身高腿长、轮廓分明,穿着这身礼服深情款款地走过来,效果不要太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