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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早上刚过七点,詹姆斯顶着刺目的阳光走进查尔斯的房子的原因。

    这程序员有着一米七八的瘦高个子, 毛糙的刺猬头,眉眼粗犷,鼻梁很高,相貌英俊,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程序员式宽松长裤和geek款白T,T恤上密密麻麻地印着黑色的数学字符。

    此人一踏进门,热情地握住宾尼的手,笑道:“初次见面, 莫顿先生。”

    宾尼抽回手, 否认道:“我不是。”

    在气氛转为尴尬之前,雷昂上前一步握住詹姆斯的手, 笑道:“你好, 怀特先生。”

    他扫了一眼对方的T恤衫,笑问道:“傅里叶变换?”

    詹姆斯惊愕地道:“你懂得挺多啊。”

    雷昂:……这话让我怎么接?

    “毕竟是经典数学。”雷昂面色不变, 笑着转移话题:“没想到能请到你来帮忙,我以前很喜欢在短博客刷宠物视频。”

    假话,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 导致雷昂碰短博客的唯一原因,就是看看上真的人怎么骂自己。

    “我是码农,这工作和搬砖没区别,你要求加强福利, 对我来说十分舒心。”詹姆斯眼镜下的目光一闪,笑着回应道,“何况莫顿先生让短微博一夜崩塌了三次,我补救不了网站,只好过来从‘根源’解决问题。”

    “求之不得。”

    很快,詹姆斯窝在沙发里,看着桌上的笔记得一脸嫌弃:

    “这竞选网站做得真糙,谁做的?”

    笔记得边还放着一部手机,上面正运行着一款充满中二动漫味的手游。

    “我。”宾尼回答。

    连续两次惹到同一个人,詹姆斯咳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打开,抽出一支棒棒糖递给宾尼,说:“失言了哥们,正客有你这样的水准挺难得的。”

    “嗯,”宾尼接过棒棒糖,淡定地回应,“没关系,程序员有你这样的情商也很难得。”

    詹姆斯陷入一秒的失语: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夸我呢?还是在夸我呢?

    “失陪。”宾尼掏出手机晃了晃,向门外走去。

    詹姆斯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背影,对雷昂道:“您觉不觉得这家伙有点吓人?”

    雷昂一头雾水:“我没觉得。”

    詹姆斯啧了一声,笃定地说:“他肯定是万磁王的粉丝。”

    “不是,他的偶像是迪O尼。”雷昂低声说。

    好在詹姆斯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他噼里啪啦地按着指关节,自信满满地道:“给我一些时间,我让你们的竞选网站天翻地覆。”